共享车辆的初衷是解决城市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本该是便民利民的好事。然而,当车辆横七竖八停放在机动车道、盲道甚至绿化带中时,这份便利就悄然变成了威胁公共安全的“隐形杀手”。市民因撞上违停共享车辆而骨折受伤的遭遇,绝非个例,而是共享经济野蛮生长留下的“后遗症”。
问题的症结并不复杂,一方面是部分使用者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缺乏基本公德;另一方面是运营企业收了调度费,却未能履行及时清理、合理调配的管理义务。更值得警惕的是,当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往往面临“找不到主”的维权困境——骑行者难寻,企业推责,受伤者只能自认倒霉。
法律层面并非无法可依。违停骑行者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运营企业因管理缺位也难辞其咎。但关键在于,不能让受害者为了追究责任而陷入漫长的举证和追索之中。
共享不等于“共享混乱”。要让共享车辆真正成为城市文明的风景线,既需要企业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也需要监管部门动真碰硬、强化执法,更需要每一位使用者心存敬畏、文明用车。否则,今天绊倒的是别人,明天受伤的可能是自己。
盐阜大众报/我言新闻记者:程兰霞
编辑:梁鹤龄 李艳 王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