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牢民用无人机活动“安全带”
原创
我言新闻 2026-01-06 19:08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普及,无人机在生产、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也出现未经实名登记实施无人机飞行活动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机的行为、违规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等“黑飞”现象,甚至酿成安全事故。

学习相关法律,提高思想认识。我国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就对有关无人机飞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为了规范无人机飞行活动,我国先后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又将无人机“黑飞”明确入法并严加处罚,就是为了杜绝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安全隐患。

抓好五个环节,扎牢“安全带”。要实名,民用无人机应当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依法办理登记,获取并在机身上粘贴登记二维码。需报备,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民用无人机中继飞行,或者飞越集会人群上空的,需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递交飞行活动申请。勿越界,民用无人机须在政府公告的适飞空域内飞行,勿超越限制高度,勿进入管制空域。讲安全,飞行前检查无人机状态,确保设备状态良好符合飞行条件,夜间飞行应开启警示灯;请勿在饮酒后、不适宜天气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上空操控飞行,避免造成意外损伤。重公德,依法飞行、安全飞行、文明飞行。

以规则为翼,才能安全翱翔。治理民用无人机“黑飞”,并非“一刀切”禁飞,而是守护公共安全的生命线,给“想飞的人”一条合法跑道,给“乱飞的人”画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护航整个行业健康、有序成长。

 

盐阜大众报/我言新闻记者:张长虎

编辑:梁鹤龄 胡丽丽 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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