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犬已成为许多家庭增添乐趣、获得陪伴的一种选择。然而,不文明养犬现象却时有发生,部分养犬不文明行为给他人带来不便甚至产生社会危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明确规定。这标志着养犬行为将受到更加明确的法律约束,养犬人必须严格遵守,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文明养犬,保障公共安全。曾有养犬人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藏獒、比特犬等当地明令禁养的烈性犬或大型犬,导致伤人事件发生。有少数养犬人不牵绳遛犬,任由犬只肆意奔跑,咬伤路人事件频发,给老人、儿童和怕狗人群带来身心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这给有上述行为的人敲响了警钟,如果养犬过程中再有违法行为,人和狗都要受到处罚。养犬人要提高文明养犬意识,做保障公共安全“促进者”。
文明养犬,促进邻里和谐。犬吠声在夜间频繁响起,会干扰邻里正常休息,引发矛盾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养犬人要训练爱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减少不必要吠叫,外出时携带清洁工具,随时清理爱犬的排泄物等。同时与邻里保持积极沟通,及时解决因养犬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在萌芽时期化解矛盾,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文明养犬,需要多方合力。要进一步构建完善“政府+社会+公众”三方协同管理机制,大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应精准到户、精准到人,让大家都能清楚认识到养犬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并号召社会组织和居民组成志愿者团队,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监督力度。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城市大脑”大数据平台优势,探索打造犬类监管平台、完善线上举报机制、建立不文明养狗抓拍系统等,形成合力。
养犬不仅是权利,更要承担责任和义务。只有让文明养犬成为共识,才能共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
盐阜大众报/我言新闻记者:张长虎
编辑:梁鹤龄 胡丽丽 徐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