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台市弶港镇海堤村苗木种植户周桂平用44.44亩林地经营权及杨树、女贞等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向农业银行东台市支行申请30万元贷款并成功获批。据悉,该笔贷款系我省首笔集体林权类不动产权抵押贷款,标志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资产融资实现重要突破。
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是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年初,省委办公厅出台《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创新林权融资机制,发挥金融支持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林业经营者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满足林业经营者的合理融资需求,落实融资担保支持政策,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建设的具体体现。
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是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的核心。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要求加大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依法合规延长贷款期限,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提质扩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依法合规、惠农利民原则,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品种,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林权抵押贷款要重点满足农民等主体的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资金需求,以及借款人与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求。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林权抵押贷款特点,优化审贷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构建风险管理机制,规范有序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一方面有效地解决了林业经营者“贷款难”的问题,推动林业规模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为金融机构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提升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然而,在金融业务创新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因此,要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构建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使林权抵押贷款这种新生金融业务健康运行,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成为林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活水”。
盐阜大众报/我言新闻记者:张长虎
编辑:梁鹤龄 胡丽丽 王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