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已婚,现在在盐城亭湖区租房居住,想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请问需要什么材料?可以提取多少?
答:满足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该业务可在线办理,也可以到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线下办理材料:本人及配偶名下在缴存城市的住房信息查询结果(无住房)、提取人身份证、绑定银行卡、结婚证,如果是生育二孩或三孩及以上的家庭,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已婚职工在亭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一年可提取额度19200元。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20%、40%。我市支持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部分缴存人租赁住房支付房租超出提取限额的情况,凭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户口簿等材料,经审核后,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请问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办理贷款?
答:根据中心规定,拥有公积金账户的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对曾经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