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未婚子女在异地工作,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上是未婚子女的名字,请问能否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可以提取。提取材料:
1.未婚子女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2.提取人身份证、绑定银行卡、关系材料;
3.购房合同(协议);
4.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5.契税或增值税发票;
6.提取人或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有效凭证或购房所在地户籍材料(公积金流水、社保记录、纳税凭证等其他有效证明)。
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之前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现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有影响吗?
答:我市出台了推进租购衔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的惠民举措。低于正常缴存比例的缴存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将距申贷时点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也就是,已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前述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将贷款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后,确定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此举提高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缴存家庭的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