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样的人属于盐城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盐城市域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范围之外,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纳社会保险、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开设公积金账户?
答:可通过“我的盐城”APP、“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开设个人账户;也可携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有效借记卡、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或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
问: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各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10%。月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收入自行申报,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且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目前执行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28695元,下限为3800元。月缴存额应在380元至2869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