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集中居住助推乡村振兴

2018-12-13 09:28 来源: 字号:

中央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农村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的要求。当前,推进农村相对集中居住,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正值重要的机遇期和窗口期,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契合。

集中居住不是简单的“推倒重建”、“洗脚上楼”,不是一味的“农进城”、“农民变居民”。而是要进一步突出农民属性,改善居住条件,增强农村的吸引力,留住“新时代农民”,为乡村振兴集聚人气、增添活力、增加后劲。

集中居住要优化村庄布局规划。要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生活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要根据区位特点、人口规模和历史沿革等因素,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对村庄布局规划进行优化,合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布点、用地边界、居住规模,尽量让现状河道、农田、林地成为农村社区自然边界。要与传统风貌有机衔接。在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基础上,合理编制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做好公共空间、重要节点、建筑风貌、居住环境等方面特色风貌塑造。梳理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吸取传统建筑元素,以农业为主的乡村,提倡采用底层院落式布局,用好乡土建筑材料,新建农房要与乡村环境适应,选择乡土适生植物丰富绿化空间,体现地域特色田园风光,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集中居住要强化试点示范带动。“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农民大都有安土重迁的情结,要通过成功案例示范和生活实质性改善,来引导农民主动参与集中居住。在明晰整体推进目标的基础上,坚持试点先行,加快特色村庄打造和集中居住点建设,让农民群众真真感受到村庄撤并,给提升居住环境带来的好处。要及时总结村庄撤并工作好经验、好方法,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摸出可操作、可推广、可复制的路径。把尊重农民意愿放在第一位,尊重农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条件成熟的能快则快,要靠奖励性政策加以引导,决不能为了搬迁而搬迁,更不能搞强迫命令,赶农民上楼、逼农民进城。集中居住点房屋的建设、户型、装修要充分听取农民意见,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久久为功,围绕既定目标,抢抓乡村振兴的窗口期,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任接着一任干,切忌一哄而上、急躁冒进。

集中居住要要提升农村承载能力。要深层次挖掘村庄文化元素,把文化充实到乡村建设之中,提升村庄的文化内涵。充分利用旧建筑、古民居等,搞好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保护好乡村肌理,留住乡愁记忆。充分利用好村里现有的文化阵地,传承文化,宣传文化,传播正能量,为乡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做足生态文章。绿色是乡村的底色,生态是乡村的灵魂,要大力开展乡村绿化行动,绿化每一个村庄、每一条道路、每一个渠道、每一块空地,让乡村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推进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让池塘、河流清水常在、鱼翔浅底。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农村社区协商优化和服务管理网络优化,不断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农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湖县委宣传部 凌中朝)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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