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门开着呢!”和往常担心门敲不开不一样,5月22日亭湖法院“小标的大民生”执行行动的第三个案件多少有点让人始料不及:被执行人王某家的大门完全打开,屋内却是毫无动静。
执行人员叫了几声王某的名字,屋内依然无人应答。是提前得到风声躲了起来,还是另有隐情?大家判断:不是躲藏!如果是躲藏,完全有时间将门关闭。王某就在附近!
“会不会是在楼下做事情?”执行队伍中有人提醒道,刚才进小区的时候,楼下一个角落搭了一个临时帐篷正在进行纪念逝者的活动。
执行人员到楼下打听,果然找到了正在办事的王某。如果此刻强行推进执行,不仅无法达到目的,还可能激化矛盾。于是决定先将被执行人请回家中进行沟通。而得知法院来意的王某也比较配合,在女儿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中。
这是一起借贷纠纷案件。2024年1月,王某借款10万元,并明确逾期责任及实现债权费用承担等事项。当日其退还本金6万元,2月又还了一笔,尚欠本金近4万元。因为王某一直没有还款,对方申请了仲裁,请求其偿还本金等费用。
盐城仲裁委审理认为,仲裁的各方相关协议和合同有效。王某应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同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裁决王某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履行,逾期按规定执行。仲裁结果出来后,王某依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回到王某家中,执行人员耐心倾听被执行人及其女儿诉说家中的难处,了解到被执行人并非恶意逃避执行,而是确实存在实际困难,而且对执行工作存在一些误解。在安抚好他们的情绪后,执行人员讲解案件的执行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由于在现场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按照执行的常规,执行人员要将王某带回法院做进一步工作。
“这的确是一道两难的选择题。”执行人员坦言,无论是坚持将王某从现场带走,还是就此作罢,再寻时间前来执行,都不是最优解。“今天肯定不宜将王某带走的。但是他明天必须要到执行局谈话!而且,必须要有人做担保!”
这时,王某的女儿站了出来,表示愿意为父亲担保,承诺第二天一定让父亲赶去执行局,同时她感谢执行人员能让他们继续安心完成纪念活动接下来的程序。既能维护法律尊严,又能兼顾人情世故。亭湖法院的执行人员给出了一个被案件双方都点赞的方案。
王某也没有失约。第二天,他如约来到亭湖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之下,他和申请执行人商谈还款事宜,承诺回家积极筹钱,再作进一步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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