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省幸福河湖创建复核评价

2021-12-27 06:42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融媒体 字号:

12月13日至17日,江苏省河湖长制研究院组织专家对我市22条(个)幸福河湖进行现场复核评价,经过现场复核评价和综合评分,认定我市22条(个)创建河湖均达到幸福河湖建设标准。

省专家组依据《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及其评价标准,从“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公众满意”等方面,现场查看堤防护岸、水面水质、特色主题公园等幸福河湖创建内容,对周边群众随机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查阅各地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台账,询问各县(市、区)相关问题。专家组充分肯定我市注重河湖水利工程与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深度融合,与美丽宜居城市、美丽田园乡村、沿海风情小镇建设相结合的经验做法,认为积极探索出一条平原河网地区幸福河湖创建的盐城路径。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市政府召开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盐城市关于推进全市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各地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5方面内容,制定“一河(湖)一方案”,实施完成涵盖骨干河道、城市河道、湖泊湖荡、农村河道等不同类型的22条(个)幸福河湖创建任务,其中河道18条、湖泊4个。同时,为及时做好幸福河湖评价验收工作,市河长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幸福河湖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县级自评、第三方复核评价、市验收认定”的评价程序,推动幸福河湖创建年度任务圆满收官。(童国华 臧滨城)

编辑:韦海燕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