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特别提醒补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将于12月31日截止↓↓↓我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工作即将截止,为避免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陈旭)为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
江苏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10月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缓缴实施范围、延长补缴时间等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能具体介绍一下通知的内容吗?
全民战疫,疫情阻断了接触,但是阻断不了社保的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推出《亭湖人社温馨提示》,提倡社保业务网上办、延时办、预约办三项服务,尽可能让服务对象不...
2月14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盐城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盐城市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实施办法》(盐人社发〔2020〕14号),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