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近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园区市场监管局在大禹公司设立第二家企“市”通工作站,将以此辐射区内MCN产业以及整个互联网广告行业,开启与企业、行业之间的“服务直通车”,进一步便利政企沟通,更好更快地关注行...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醒,如果探店博主正常发表个人消费体验,并未进行任何足以干扰判断的利益交换行为,可以不认定为广告,但如果探店视频同时附上链接实...
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借“车震”宣传新车,东风本田丹阳新亚东4S店关联公司镇江新亚东汽车有限公司,日前被江苏省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