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20年12月15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离岗创业期间,科研人员人事档案由事业单位保管,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含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依法继续由事业单位缴纳,缴费基数按照离岗...
记者16日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打通住房公积金服务“最后一公里”,江苏省公积金系统加快“智慧公积金”建设,全力为偏远乡镇的企业和职工打造就近服务...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定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0500元,市直、亭湖、盐都、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东台的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1830元
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简称《报告》)显示,2019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职工数量持续增长,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
0 本报讯(宋媛媛)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全力以赴稳就业、促发展,大丰公积金管理部紧扣部门职责,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截至5月5日,江苏累计为18370家企业、72.44万名职工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11.74亿元,其中为企业缓缴6.14亿元;
为了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完善业务运行机制,今年我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5月1日开始执行。
为持续推进“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担当作为”作风提升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精神,滨海公积金管理部精准施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