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医疗保障网 聚焦惠民再出发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的精神,11月10日,我市专门举行2023年“江苏医惠保1号”工作推进会,确保此项医保惠民项目落地见效,积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负担。
坚持普惠公益导向
“‘江苏医惠保1号’是首个由省医疗保障局指导,面向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启动一年来,我市参保对象普遍受益,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潘亚军就这项省市联动的医保惠民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时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多方协调联动,强化组织领导,狠抓督查考核。
市委八届三次全会上,市委书记徐缨作出了“办好普遍获益的心头事”重要指示,医保部门迅速贯彻、主动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和“江苏医惠保1号”补充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释放“家庭共济”政策红利,努力让各类群体享受到更加均衡优质的医疗保障。
今年“江苏医惠保1号”依然提供四重保障,特别是对重特大疾病高额部分进行再补充,这些都是影响医疗费用负担的关键因素,能够有效提升保障水平和保障成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和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保障作用。
省医保局、省财政厅今年将“江苏医惠保1号”落地实施情况列入督查激励重要事项,年底对各地扩面投保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请省政府向各地通报考核结果。市医保局也将各地“江苏医惠保1号”扩面成效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围绕重点人群做好参保工作。市医保局从即日起,对推进落实“江苏医惠保1号”工作情况进行周调度,并适时在全市分片区开展实地督导。
当前,正值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各级医保部门要以“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为载体,组织共保体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开展一次启动仪式”“举办一场专题发布”“发送一条告知信息”“组织一场镇村专题宣传”“编印一批宣传手册”“致参保人员一封信”六个活动,推动“江苏医惠保1号”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两定机构,让更多参保群众能够享受到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
“ 我们希望通过参与‘江苏医惠保1号’等惠民项目,积极响应民生关切,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会上,紫金保险江苏分公司总监、盐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杨娟表示,“江苏医惠保1号”坚持“普惠”定位,既保障基本医保不足的部分,也保障基本医保缺失的部分,尤其对重特大疾病高额部分进行再补充,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满足参保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促进江苏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已成为江苏民生服务的重要品牌。紫金保险作为省属国有企业,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为责任担当,始终将“关注民生、紧贴民生、服务民生”作为不懈追求,高度重视国企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的履职尽责。
加强宣传推广力度
为稳步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助力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市医保局副局长马新玉在会上从细从实部署了“江苏医惠保1号”集中宣传推广工作,让这项惠民工程惠及更多的参保群众。
各级医保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经办机构及服务场所播放宣推视频,在咨询台、宣传资料架等摆放宣推资料,以“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为载体,开展“接地气”的组织策划和宣传,对“江苏医惠保1号”进行全方位解读,提高参保群众知晓率。
要围绕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等群体,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措施。重点宣传“江苏医惠保1号”补充保障功能,精准推送家庭互助共济政策,要重点围绕困难对象、一老一少、长期疾病等急需保障的人群,精准施策,动员投保,确保“一个不少”“一个不漏”。
各共保体单位要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定点医药机构,寻求参保新突破。在集中宣传期,对联系挂钩地区设置常驻投保咨询点,向服务对象发放宣传折页并答疑解惑,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自愿投保。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市医保局将每周对各地宣推工作进行调度,不定期对各地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11月12日上午,市县镇村还将四级联动举行“江苏医惠保1号”宣推启动仪式,联合当地报业、融媒体多形式宣传推介,通过《盐城发布》等平台线上强势推广;同时借助召开新闻发布会、走进直播间等宣传推广形式,力争“江苏医惠保1号”在盐城落地见效,确保取得全省前列位次。
会上,盐城银保监分局副局长黄传耀说,“病有所医”是居民的基本需求之一,“江苏医惠保1号”上线以来,体现了“保大病、保重病、减负担”的定位,有效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需求。共保体单位要提高思想站位,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行业担当,服务社会大众,主动与医保部门对接,充分发挥网点优势、人员优势,开展“线上+线下”全面参保宣传和服务,扩大“江苏医惠保1号”社会影响面和公众认可度,提高“江苏医惠保1号”覆盖面。
发挥梯次减负效应
记者采访获悉,与去年相比,2023年“江苏医惠保1号”将更加精准优化四重保障责任,并保持年保费158元价格不变,同时优化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举措,全面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门槛。
“江苏医惠保1号”首年度产品于去年12月1日推出,总参保人数超322万。截至今年10月30日受益人群达16.6万人次,赔付总金额达5.11亿元,平均每天赔付金额达169.6万元。2023年“江苏医惠保1号”将提供最高320万元医疗保障,面向全省所有参保人员,不限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和职业类型。
2023年“江苏医惠保1号”更加注重四重保障责任的平衡性、精准性和产品的可持续性,在基本医保保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补充保障和梯次减负效应。
基本医保范围内保障责任:有效衔接住院、门特和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待遇,重点保障参保人住院、门特和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免赔额1.46万元,超过免赔额以上至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部分,按照50%的比例进行赔付;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77%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100万元。
基本医保范围外保障责任:重点关注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保障参保人在医疗机构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基本医保范围外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以及医保目录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但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时的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以上至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进行赔付;10万元以上部分按67%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100万元。
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责任: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最高赔付金额100万元。
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11月10日起,“江苏医惠保1号”开放投保通道,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其官微和“江苏医保云”APP等渠道“线上参保”,也可通过线下网点参保。2023年“江苏医惠保1号”全面取消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个人账户“超过4000元”的限制,只要个人账户余额足够,就可以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这也是今年的一个重大调整,目的是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多层次的补充医疗保障。
市医保局副局长祁新桐主持会议,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负责人,市医保中心主任、分管主任以及盐都、亭湖、经开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分中心负责人;各县(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大丰分局局长、分管局长,各县(市)医保中心主任,各共保体盐城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会。
●图片摄影:龚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