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地方与农场联动发展,是盐城加快由农业大市迈向农业强市的重要举措。”5月26日,盐城市发布《关于推动地方与农场联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开启农业农场化、规模化发展新征程。
盐城是农场发展的摇篮,农场是盐城农业发展的压舱石。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地方与农场优势叠加、相向而行,全力为稳住农业基本盘、保证农副产品供应作出盐城贡献。“全市农场权属关系复杂、生产业态多样、发展水平不一,与地方联系还不够紧密,合作还不够深入,地方与农场联动发展是大势所趋。”负责《意见》起草工作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介绍,经过广泛征集意见、凝聚各方智慧,《意见》在社会各界期待中出台,为我市“三农”发展增添强大动能。
《意见》分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意见》的指引和依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推进方法是:通过政策的引导、市场化的机制、专业化的机构,有效整合地方和农场优势资源、资产、资本,加深地方与农场之间、农场与农场之间的合作,推动生产、加工、流通、贸易、投资、品牌、保障等各个环节更深层次的联合、联盟和联营,合理共享配置市场各种要素。总体目标是:地方和农场联动发展机制全面建立,场地生产经营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农业农村活力进一步激发。到2023年,地方与农场联合共建5至6个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共创5个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共建10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每个国有农场围绕优势资源,在盐城建设1个规模农产品加工基地或物流基地。
《意见》确立五个方面工作重点:推动统筹规划建设,要求各地、各农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用地计划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时,加强沟通,统筹考虑地方和农场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布局,重点改善农场道路、水利、水电、通信、公交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土地高效利用,具体举措是农田综合整治、发展优质粮食产业和高效设施农业、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推动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地方和农场深化科研合作,共创农业科技园区,联合开展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加工规程、质量标准等制定,开展重点农业技术攻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一二三产融合,重点围绕精深加工、现代物流、品牌创建、农业服务、乡村旅游等方面,部署推动地方和农场共建共享。稳妥承接农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系统安排场地社会管理、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环境治理。
保障措施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经济社会统计服务,加强宣传奖励,激励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场地联动发展。
“《意见》的出台,将为地方与农场互动合作提供重要平台,必将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省农垦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魏红军,省沿海开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邓东升等在《意见》发布后表示。在《意见》起草出台过程中,各地、各农场、各单位经过积极沟通交流,达成基础设施建设、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园区建设、全产业链建设等一批合作意向,携手迈向高质量发展,努力让农村成为希望的田野,让农业成为有竞争力的产业,让农民和农场工人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