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响应情况进展(第十九期)

2019-03-28 19:56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字号:

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环境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园区河流闸内、闸外及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3月28日10时,继续进行消防作业和污染废水处置工作。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新丰河闸内地表水超标严重,新农河闸内部分项目超标,新民河处置外排水持续达标。园区下游灌河水质持续达标。

28日事故现场由西南风转为东北风,按风向调整监测点位。28日10时、14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限值。

新丰河:闸内28日10时氨氮仍然严重超标,浓度为243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标准120.5倍;苯胺类浓度为11.7毫克/升,超标116倍,超标倍数仍处高位;二氯甲烷浓度为0.449毫克/升,超标21.5倍,二氯甲烷浓度有波动,仍持续超标;化学需氧量为366毫克/升,超标8.2倍,化学需氧量有小幅波动,仍处于超标状态;闸内苯浓度为0.025毫克/升,超标1.5倍。新丰河闸外氨氮浓度为3.73毫克/升,超标0.9倍;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农河:闸内28日10时化学需氧量为104毫克/升,超标1.6倍。化学需氧量小幅波动,超标倍数均在2倍以下;氨氮浓度为5.97毫克/升,超标2.0倍。氨氮浓度波动较大,多数时间超标倍数在2倍以下;苯胺类浓度为0.07毫克/升,低于标准限值。苯胺类浓度波动下降。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民河:河水26日起开始处置外排,手工和自动监测结果表明,至28日10时外排水持续达标。

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灌河入海口2个点位至28日10时持续达标。

根据爆炸事故的污染特征,经专家会商,确定此次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污染物。二氧化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为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11毫克/立方米,甲苯室内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二甲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表明环境空气中该物质浓度是安全的,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28日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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