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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山:反贪路上的“忠诚卫士”
2017-12-07 15:44 我言新闻

作为检察干警,3年来,陈福山始终不忘反腐败的神圣职责,坚守反腐一线。立足反贪工作职能,坚持以查处大要案为中心。2015年以来,他先后主办了盐城市党政干部受贿案、挪用公款等20多起大要案件,所查处的案件中,大要案比例、追赃率、起诉率均为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根据安排,他认真参加基层检察院的大要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参加线索初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深挖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域、国企领域的案件线索17件19人,对省院、市院交办的案件几十件线索进行初查,成功查处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1人,保障国有资产、公众利益不受侵害。

在司法改革的形势下,陈福山办案中主动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流程办案,严格保障当事人各项合法权利,保障律师会见权,认真听取律师的建议,把严格司法、规范司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严把证据关,积极适应从“以侦查为中心”向“审判为中心”的转变,注重运用侦查信息化、侦查装备现代化措施,收集固定证据。规范执法,全面客观取证,是高质效案件的保证,他主办的某受贿案被省检察院反贪局评为2015 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佳优质案件”,还被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省监察厅作为典型案例之一,纳入《违纪之鉴》警示教育宣传片中,成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教材,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反贪工作除了自办案件外,还需要根据领导指示参与基层案件突审任务,在基层办案期间,陈福山与基层干警一起排班突审,短则十天半个月,长则一两个月,从不叫苦、叫累,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受到同事的一致好评。他认真学习高检院、中纪委及市院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和剖析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严守办案纪律,保守秘密,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以案谋私。生活中,恪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俭朴,不追求奢侈、享受,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财物,不与案件有关系的人交往。在群众中树立了检察干警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

由于工作实绩突出,陈福山多次立功、授奖,2015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全市优秀政法干警”;2016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忠诚卫士”称号。

图为陈福山(左一)和同事在取证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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