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响水法院成功调解原告张某等183名农民工与被告盐城市华拓镍合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补偿款110万元。
该院经审理查明,张某等183人均在被告盐城市华拓镍合金有限公司工作多年,被告单位一直未与原告等183人签订劳动合同,亦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014年5月,被告以单位效益不好为由让原告方183人暂停工回家,之后一直未安排工作也未给付原告等183人工资补偿款,原告等人向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申请已过时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张某等183人诉至响水法院后,该院积极引导,并快速启动审理程序,及时组织双方进行了四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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