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这么冷,还送赔偿款给我们……”近日,射阳县耦耕法庭庭长孙宇登门送去交通事故赔偿款,孙某的家人连连道谢。
2015年9月,李某驾驶租用的车辆撞倒过路行人孙某,致其颅脑损伤,构成七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因赔偿问题,孙某将李某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07.77万元。考虑到天气严寒以及孙某身体状况,法院与保险公司联系,判决生效后立即将赔偿款协调到位,其后法官孙宇驱车前往孙某家中,将交通事故赔偿款亲自交到孙某手中。
张晓鹏 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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