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边打电话边骑车…… 全市交通事故电动车占了76.7%

2021-01-06 05:57 来源:韦业 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融媒体记者 李永宁 字号:

民警纪飞向市民介绍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危害性。   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融媒体记者 李永宁 摄

现如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每个家庭最实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在城市各个大街小巷都能看见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的身影,与此同时,危险也在伴随着他们。据警方统计显示,去年一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交通事故76.7%,涉及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占亡人事故总数的69.6%。

为进一步加大各类非标、违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危害的宣传力度,充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公共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月3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万达广场开展非标、违规电动车交通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市代表,社会群众约2000人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12块“电动车之殇·之警”宣传展板迎风竖立,暗红的色调与真实的案例直击现场群众的心灵。“太惨了,没想到电动自行车有这么多交通事故,以后可得小心。”市民季爹爹看完展板后表示,不仅自己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还要回家教育子女。在展板一旁,民警纪飞正就去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案例中的事故残骸车辆作案情说明,并现场分析事故成因。民警结合事故残骸车详细向大家讲解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以及造成的后果,对违法行为进行分析,以案释法。“没想到非标的电动自行车有这么多事故隐患,这起事故还真不关轿车的事,电动车太快了!”如市民王祥一样,此次事故车辆残骸参观活动,让大家认识到交通违法所要付出的代价和交通事故的无情。

当天的活动现场,车管部门还对国标电动车与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车检,现场教市民如何正确分辨国标与非标车辆,宣传民警根据现场特点,开辟网络直播间,针对市民驾驶电动车时普遍存在的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边打电话边骑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隐患,结合佩戴安全头盔的意义,就如何选择安全系数高的头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进行现场直播,提醒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累计观看达十万人次。

据了解,自去年10月全市开展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以来,市交警部门调查摸底全市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销售门市1399家,检查门市600余家、责令整改40余家、处罚未按规定认证、出店经营等违法114家、依法取缔1家、扣留违法车辆20余量,累计查扣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等“非标”车辆、禁限行车辆10457辆,查处禁限行车辆闯禁区、非法载人等违法121231起,查处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闯红灯等违法219091起。严格追究造成严重事故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销售门市的连带责任。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开展非标、违规电动车交通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目的是希望每个市民能从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中领悟到一些教训,坚决不卖、不买、不开非标、违规电动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整治各类非标、违规电动车。

案列剖析

案例一:2020年8月11日11时44分左右,刘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悬挂亭湖0856xx号)沿开放大道西半幅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东闸路交叉路口,与道路右侧边缘石发生碰撞后摔倒,致刘某受伤,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受损。刘某经抢救无效于事发当日死亡。

事故成因分析: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的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疏于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处置不当,是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

案例二:2020年8月8日7时50分许,孙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载着闫某、蔡某)沿349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43KM处路段,撞到停在路边刘某驾驶的沪DL18xx号重型货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受损,孙某、闫某、蔡某受伤,闫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成因分析: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疏于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处置不当,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

案例三:2020年9月5日1时30分左右,史某驾驶亭湖768018号电动自行车沿凤翔路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瑞通塑胶有限公司门前北侧20米左右路段,与陈某驾驶的停放在该路段的苏H496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致史某当场死亡,两车部分损坏。

事故成因分析:史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未确保安全,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陈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

案例四:2020年11月2日12时左右,戴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机动车(乘坐人王某)沿349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5KM+200M处路段,与停在非机动车道内任某驾驶的浙A70Bxx号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致使戴某、王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戴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成因分析: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疏忽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措施不当,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任某驾驶机动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

编辑: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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