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征!南京最新发布
现代快报 2021-08-23 19:07

为帮促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南京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0.8%)下调至8.8%,为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减负5.8亿元。预计惠及参保单位19万家,参保人员300余万人。

No.1 减征范围

此次减征对象包含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No.2实施范围

用人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0.8%)下调至8.8%。用人单位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以及预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费款,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问:

8月份已缴费用如何处理?

2021年8月应减收的部分,在9月应缴费款中抵扣。

问:

减征政策对个人有哪些影响?

减征期间,医保政策保持不变,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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