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困难群众疫情“抵抗力”!今年江苏累计下达价格临时补贴4.86亿元
交汇点 2020-07-21 09:51

今年1月份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受到一定影响。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江苏各地及时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帮助各地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近日省财政下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中央财政资金26777万元,加上前期下达的21875万元,今年已累计下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48652万元。

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要求,2月份全省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在现有联动机制标准基础上提高50%、3-6月份提高100%。具体为:当月度设区市CPI或者SCPI同比涨幅在3%(含3%)-5%之间时,2月价格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8,3-6月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6;涨幅在5%(含5%)以上时,2月价格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3/16,3-6月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1/4。

同时,3-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对象在原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等对象基础上,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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