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交警最新提醒!事关电动车!
2023-12-26 15:54
盐城交警微发布
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
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
打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2019年1月19日,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扫码查看完整内容→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不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准驾车型代号为F、E、D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汽车驾驶证(如A、B、C等),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增驾D、E或者F摩托车驾驶证。
电动轻便摩托车
骑行持证还要上牌
治安登记红牌、黄牌淘汰过渡期
(2019年4月15日-2024年4月15日)
请大家及时更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现场查验车辆,核对强制性认证信息,并核查以下材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3、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4、车辆购置税;5、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为了方便大家考试,盐城交警还为大家准备好驾驶证学习教材题库大全,“安全告知书”“理论学习题库”“实践培训及考试要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海报”,都在下方二维码中,使用手机扫码阅读,省时省力更省心!



按规上牌骑乘戴盔
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盐城交警温馨提醒
安全“驶”用守法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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