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海之滨到雪域高原——记阜宁县检察院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主任李春林
原创
我言新闻 2026-07-21 10:27

 

□记者 祁宗华 刘谦

2025年5月7日,李春林登上飞往西宁的航班。

作为阜宁县人民检察院驻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主任,他主动递交了援青申请。“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这是一名共产党员的回答。

临行前,省、市检察院领导嘱咐他:“把江苏经验带过去,把藏区精神带回来。”

头办案  向下扎根

李春林2012年参加工作,先后获评全省杰出检察官、全省刑事审判监督优秀个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

这些荣誉背后是一组扎实的数据:近5年办理批捕、起诉、申诉等案件724件,无错漏;追捕、追诉、抗诉26件(人),纠正侦查违法、审判违法23件,监督撤立案18人,意见均获采纳。参与办理的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入选省院典型案例,参与研发的法律监督模型获全国竞赛优秀奖。

2021年以来,他共批捕154人、起诉570人。提前介入赵某某贩毒案时,他引导查清毒品来源,协助侦破一起走私、贩卖、运输1公斤冰毒的特大案件,在“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被盐城市委、市政府嘉奖。成功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刘某甲等42人电诈犯罪集团案件,获上级检察机关肯定。

他办的案子有力度,也有温度。在一起非法狩猎案中,他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以劳务代偿折抵公益损害赔偿金,让捕鸟人变成护鸟人。这个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同事们评价他:“办案扎实,眼里容不得沙子。”

跨越山海  向上攀登

到青海后,李春林先被安排在海拔2200米的贵德县检察院过渡一个月,以适应海拔更高的同德县。在贵德工作期间,他协助撰写检察建议、推动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制定类案侦查指引、开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培训,把江苏的经验留下来。

适应高原环境后,李春林主动要求提前到对口援建的同德县检察院工作。在同德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小课堂上,李春林交流刑事证据审查指引,从证据链条构建、证据合法性审查、证据综合分析三个方面,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提供参考。联合团县委开展送法进校园,组织中学生模拟庭审。当藏族少年身着法袍,用汉语宣读“判决书”时,他由衷地感到“法治的种子正在雪域生根发芽”。

李春林参与办理的切洛、措吉加等14人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农业农村部评为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以同德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救助为蓝本,他联合控申部门撰写微电影《阿切》剧本并组织拍摄,在片中饰演未检检察官。影片讲述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机制对被害方开展多维度帮扶的故事。

援青半年间,李春林牵头办理各类案件7件。遇到复杂问题时,他及时向阜宁县检察院“搬救兵”。“前方探索+后方智库”的联动模式,让援青工作得以顺利推进。2025年8月,阜宁县检察院与同德县检察院签署共建协议,约定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

归于初心  追光前行

2025年底,李春林结束援青,回到阜宁。

半年雪域经历,让他对“检察”二字有了更深的理解。在高原,他面对的是陌生的环境、迥异的文化、稀薄的空气,孤独感在每一个寂静的夜里蔓延。夜深人静时,念小学的儿女、在一线办案的妻子、住院的母亲,都是他放不下的牵挂。但他把思念化作前行的力量,不负家人的支持,不负这片土地和人民的期待。

援青归来,李春林把雪域高原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带回日常办案中。他牵头制定的参与制定的“三个管理”文件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参与研发的《有组织犯罪法律监督模型》持续优化,在实战中发挥实效。他说,在高原的经历让他更加坚信,无论在哪里办案,都要对得起胸前的检徽。

从黄海之滨到雪域高原,李春林始终在追光的路上。这束光,是法治信仰,是公平正义,也是他从检14年践行的初心。他说,无论在阜宁还是同德,无论在平原还是高原,自己都会继续把每一个案件办好,把每一份责任扛牢,一路追光,逐梦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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