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护山河 法治启新程
2026-08-16 10:58 作者:东台 杨凡琦

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标志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新时代。这部集数十年生态法治实践于一体的法典,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制度根基。

思想铸魂,实现生态法治系统集成。良法善治,思想为魂。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写入法律,把理论要义转化为刚性法律规范,完成生态领域法律制度的集大成。过去生态领域法律条文分散,存在衔接不畅、协同不足等短板。法典整合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百余部行政法规,推动生态治理从碎片化分要素管理,转向全地域、全要素、全过程系统治理。从河湖长制实践沉淀,到生态环境损害追责,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成果被固化为法律条文,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根本法治遵循。

民为本源,守护群众生态民生福祉。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法典立足群众急难愁盼,把污染防治放在突出位置,既管控大气、水体等传统污染,也回应噪声、餐饮油烟、新污染物、光污染等现实痛点,推动生态保护贴近百姓日常生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法典强化流域与区域协同保护,白洋淀综合治理、候鸟栖息地保护等实践印证系统治理的价值。同时将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入法,以制度利剑破解生态顽疾,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获得感。

法引转型,铺展绿色发展时代路径。生态保护不是发展的对立面,而是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法典开创性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推动治理关口前移,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护林者得收益,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引导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立足国内、放眼全球,法典专设国际合作相关条款,把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承诺转化为国内法律义务。以法治实践输出中国智慧,与世界各国携手共建清洁美丽的地球家园。

法护山河,功在千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是新的起点。唯有严格落地执行,让制度长出牙齿,方能持续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