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工作部署,为破解市场恶性竞争困局、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注入了强劲司法动能。在“内卷式”竞争加剧资源错配、抑制创新活力的当下,司法精准发力划定竞争边界、规范市场行为,既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内卷式”竞争乱象丛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耗损经济发展元气。这并非简单的竞争过热,而是规则边界模糊背景下,市场主体从“增量博弈”转向“存量厮杀”的畸形选择。企业层面的低价恶性竞争、同质化扩张,导致资源向低质低效领域聚集,挤压优质企业创新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格局;地方层面的政策洼地比拼、保护壁垒,割裂要素流动脉络,破坏全国市场的整体性与协同性。正如最高法研判,垄断滋生、创新不足、不正当竞争加剧三大症结,实则是市场治理体系不完善的外在显现。破解“内卷”,关键在于通过司法介入重塑价值导向,推动竞争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型。
司法通过明确规则边界、强化案例指引,为整治“内卷”筑牢制度防线。司法整治“内卷”,核心在于筑牢规则防线。近年来,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通过强化规则供给与案例指引,为市场竞争立起了清晰的“红绿灯”。2021年以来,发布涉及垄断和技术秘密侵权等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34件,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25件,司法以“以案释法”的方式厘清了竞争边界,让企业对市场行为的合法性有了明确预期。而建庭以来66件垄断案件的公正裁判,特别是2025年15件垄断案件的依法认定,更彰显了司法打击垄断行为的坚定决心,有效遏制了“赢家通吃”的无序扩张。
司法强化创新保护,是引导市场跳出“内卷”、转向高质量竞争的根本路径。破解“内卷”的根本出路在于激发创新活力,司法保护正是创新的“坚强后盾”。通过积极适用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等制度,严厉打击专利侵权、技术秘密窃取等行为,司法为创新主体撑起了“防护盾”,引导企业从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转向高质量创新竞争。与此同时,针对平台、新能源、医药等重点行业的典型案件审理,司法以实质解纷推动企业跳出“零和博弈”,走向合作共赢的良性发展轨道,为产业升级营造了良好生态。
司法与执法协同联动、形成治理合力,方能系统性破解“内卷”困局。整治“内卷式”竞争是系统工程,需司法、执法形成合力。最高法提出的强化垄断规制、发挥案例示范作用、推进执法司法衔接等后续举措,精准把握了“内卷”的多元成因与治理规律。特别是对头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横向垄断协议等行为的严格规制,对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纠正,将有效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推动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配置。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更能构建起全链条治理体系,提升整治工作的系统性与实效性。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公平竞争的“土壤”与创新驱动的“养分”。最高法以司法手段整治“内卷式”竞争,本质上是通过维护市场秩序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期待随着相关司法举措的深入推进,更多企业能从恶性竞争中解脱出来,将精力投入到技术创新与品质提升上,让市场竞争回归优胜劣汰的本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打通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让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活力充分释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