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护航,织密数字消费“安全网”
2025-12-22 10:36 作者:盐城 周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制度刚性划定价格行为边界,既为平台经济立规矩、明底线,也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护权益、强信心,彰显了我国规范数字经济秩序、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随着数字浪潮席卷生活方方面面,互联网平台已成为连接供需、畅通流通的关键枢纽。然而,在繁荣背后,部分平台的价格乱象也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顽瘴痼疾”。《规则》从自主定价、价格标示、价格竞争等多维度发力,明确禁止强制降价、虚假补贴、隐性收费等行为,要求明码标价需清晰标示商品信息、服务内容及相关费用,动态定价和促销活动必须公开规则,让价格行为从“暗箱操作”走向“阳光透明”,每一项规定都精准回应了市场关切。

制度刚性与发展弹性的平衡,为平台经济行稳致远提供了“定盘星”。规范不是限制,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规则》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既划定了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为平台创新留足了广阔空间。一方面,明确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鼓励通过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设定了合理的缓冲期与过渡措施,明确2026年4月10日的实施日期,同时要求平台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需公开征求意见,既保障了经营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也给予平台调整优化的时间窗口。这种治理思路,打破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引导平台经济从“野蛮生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共享制度红利。对于消费者而言,明码标价、禁止“算法杀熟”等规定如同“保护伞”,确保每一笔消费都明明白白、安安心心;对于平台内经营者来说,禁止强制“二选一”、清理不合理收费等条款,破除了不正当竞争的束缚,让中小商家得以在公平环境中参与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消费者“买得放心”到经营者“卖得安心”,从平台“合规经营”到市场“有序运转”,《规则》构建起多方共赢的生态格局,让数字经济的发展成果真正惠及更多人。

徒法不足以自行。规范数字经济秩序,既需要制度层面的“硬约束”,也需要执行层面的“强落地”。《规则》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后续还需相关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对违规价格行为“零容忍”,让制度红线真正带电;同时,也需要平台企业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将合规要求内化为经营自觉,优化算法设计、完善价格机制,让技术真正服务于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数字经济越是蓬勃发展,越需要健全的制度保驾护航。《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发布,是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生动缩影。以规则之治破解发展之困,以公平之基筑牢增长之柱,必将推动平台经济在规范中焕发更强活力,让数字消费更具公平感、市场竞争更具有序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