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盐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决定如下:
一、根据《关于全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通知》(苏人办发〔2026〕29号),盐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保持不变,仍为565名。
二、按照有关规定,盐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数保持不变。各县(市、区)应选名额数为438名,具体分配为:东台市59名、建湖县45名、射阳县52名、阜宁县54名、滨海县59名、响水县34名、大丰区42名、盐都区43名、亭湖区50名;市政党和团体联合推荐下派参选代表名额数为127名,具体分配为:东台市18名、建湖县11名、射阳县13名、阜宁县13名、滨海县14名、响水县7名、大丰区11名、盐都区12名、亭湖区16名、驻盐解放军部队12名。
来源:盐城人大
编辑:梁鹤龄 李艳 徐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