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现将市政府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向社会公布。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7月28日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围绕纵深推进“四个三”工作布局和“向海图强、向绿而兴、向新转型”发展路径,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坚持“审重点、重点审”原则,聚焦宏观政策落地、财政绩效管理、重大风险防范、民生福祉改善、权力规范运行等重点领域,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努力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重点领域支出不断增加,民生保障稳固有力,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助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建设及“两新”工作落地。积极统筹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落实购房补贴,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强化科技创新财政保障,深海装备制造取得突破,风电产业竞争力持续增强。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修复等领域,助力绿色低碳发展。二是兜牢民生底线,推动惠民举措落地见效。健全财政统筹兜底机制,保证“三保”支出足额安排。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四项惠民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统筹资金助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扶持重点文旅项目、重大文体活动、全民健身工程等实施建设,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三是改革财政管理,筑牢重点领域风险防线。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资金统筹配置,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全口径债务管理,设定债务总量、成本压降等管控目标,稳妥推进债务化解。四是狠抓问题整改,彰显审计权威高效。构建“市委统筹、政府主抓、主体落实、审计督促、多方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综合运用书面督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全过程跟踪、全链条督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从“有形”向“有效”深度转化。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市财政局以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和调整、财政收入组织、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财政资源统筹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科学。市本级托管资产未编制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预算,涉及金额676.87万元。市本级彩票公益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比例超过25%。
(二)财政收入征缴不够到位。市本级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4国道东台收费站应收未收车辆通行费29.73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够完善。部分专项资金政策适配与扶持模式不够完善,存在政策文件已过期、与最新奖补政策导向存在偏差、未拓展多元扶持模式等问题。部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够合理,有的未在产出指标体系中明确产出要求,导致无法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有的设置已达成或未安排支出事项指标,导致指标设置无意义。部分专项资金因工作推进缓慢等原因执行率低于70%。
(四)财政资源统筹不够到位。水环境区域补偿等资金结算不够及时。部分专项资金结转2年以上未盘活使用。部分长护险保费闲置在保险公司账户。7家医院将专项资金转入实体账户,至审计时尚未使用完毕。
(五)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够准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未抵销区本级与下辖4个园区之间的财政往来和补助,导致多计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盐南高新区2024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未反映当年对2户国有企业的投资成本和收益,导致少计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13个部门实施了现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准确。个别单位专项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支出范畴,3家单位决算报表部分科目数据与财务账套数据相差174万元,4家单位编制决算报表时将1285.26万元项目支出列入基本支出。
(二)预算执行不够到位。3家单位1580.09万元非税收入未收缴到位。6家单位16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40%,有6个项目当年未支出。个别单位将90.2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本支出。
(三)财务管理不够严格。4家单位结余或结转2年以上不需使用的资金合计1314.3万元未收回财政。12家单位挂账三年以上应收款1.09亿元、19家单位挂账三年以上应付款1621.76万元未进行清理盘活。
(四)政府采购不够规范。2个项目设定限制条件或不合理评审因素排斥潜在供应商,涉及采购金额440.8万元。个别单位信息化管理平台部分模块在招标之前已部署使用。2家单位年初未编制车辆维修、保养和财产保险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支出70.5万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审计。对市本级2023年至2025年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4个地区未将专项资金4486.14万元拨付到位。二是部分涉企奖补质效不高,有的企业领取奖补时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有的企业获得“高企服务券”补助,因专利权未缴年费等原因已不符合高企申报条件。三是部分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部分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慢或公司状况不稳定,有的项目已暂停或终止。部分科创载体孵化成功率较低,有的在孵企业已注销,有的在孵企业超过最长孵化年限。
(二)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2022年至2024年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教育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学校收取借复读费,3个地区课后服务费发放不及时,部分学校生均校舍面积、机动教室、体育场地等配置未达星级高中办学等标准。二是部分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合作办学资金、捐赠基金等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基础教育改革等专项资金长期结存未使用,教师违约金等其他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使用。三是部分教育工程和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开工建设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有的项目部分设备现场安装品牌与投标响应品牌不一致,有的项目违规设置自选分包方式,有的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虚假验收并违规付款。
(三)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个别项目未按序时进度建设,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审核把关不严多发补贴38.83万元等问题。
(四)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审计。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2024年至2025年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在组织单一来源专家论证前已确定供应商,1个项目违规整体转包。二是市博物馆部分文物资产未在财务账面反映。三是陆公祠修缮工程统筹谋划不足,先行申报省级三防专项资金,但未同步申报主体修缮工程,后续主体大修过程中三防设施容易受损,存在重复建设、财政资金浪费风险。
(五)体育事业发展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审计。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市本级2023年至2025年省级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公共体育场馆仅在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法定节假日未设置“低免”开放时段,也未对特殊群体提供“低免”开放服务;4个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时间未覆盖群众晨晚练健身高峰时段。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在“低免”专项资金中超范围列支大楼内部生活用水管道维修费,省级体校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奖补资金执行率仅7.11%。三是部分全民健身器材配建安装不规范,4个健身设施点部分器材安装选址不合理,存在资源浪费、利用率不高等问题;5个健身设施点安装了易造成人员跌落的器材,但地面未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缓冲层,存在安全隐患。
(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2022年至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落实不到位。至2025年6月末,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尚未制订碳达峰实施方案,导致相关工作推进缺乏基础制度引领。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后才取得节能审查批复。3个项目投入使用前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15家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要求每年向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主管部门也未对企业进行督查和整改。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履行不够到位。18家规上企业或已取得排水许可的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排污登记。9家排污许可登记为产生危险废物且实际产废的企业,未纳入系统管理。三是设施大棚虾养殖污染问题整改不力。审计抽查发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养殖户尾水养殖问题未整改到位,有污染环境风险。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审计力度,结合国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对三类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了重点关注,主要发现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违规开展购销业务存在损失风险、收购不良资产、回购资产处于闲置状态等问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公物仓管理不到位、托管资产运营成本高,以及部分预算单位资产闲置、未登记入账、未公开招租等问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未及时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已供土地未按规定开工建设等问题。
对上述各项审计指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已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及时组织整改,进一步提高整改效果。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并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政策资金协同,保障政策落实效果。持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取消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奖补政策。根据最新要求调整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进一步增强资金政策适配性;优化专项资金扶持模式,统筹运用项目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强化多元化金融工具运用,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效能。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民生、产业、科创等政策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政策协同发力。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将所有财政收支纳入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合理测算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预算收入,提高预算精准度。加强财政收入分析调度,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库,规范财政收入组织行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彻底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提前防止和及时纠正偏差,避免资金损失浪费。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社保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保值增值,防范资金脱离监管。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安全高效利用。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国企科学管理水平,加大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应收账款清收与资金闭环管控,防范国企经营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统筹衔接,对资产采购、登记、使用、处置实施全流程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审批程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优先调剂机制,提高公物仓管理水平和资产利用率。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资产盘活利用力度,通过分类处置、创新盘活、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2026年6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有力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消费扩容提质、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等,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较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市级预算。市审计局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部门重点任务,依法对市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重点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提出审计建议,为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针对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大力推进“六张网”建设,支持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做强税源经济,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保障水平。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支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优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推动专项资金分配充分体现政策导向。
二、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细化市政府城建计划项目等专项资金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资产处置收入等征缴规定,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对连续三年结余资金较多的项目和科目,压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增强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规范政府性基金等预算调整。加强部门决算编制指导和审核把关,统一部门预决算编制口径,缩小预决算差异。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管理的制度规定,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巩固全市资产清查专项行动成果,通过分类处置、创新盘活、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盘活利用,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价值。加强国企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资产运营质效管控,严格工程结算审核,严控国企违规担保、违规对外借款、高风险经营投资等行为。严格落实行政事业资产配置优先调剂机制,提高公物仓管理水平和资产利用率。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强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源头管控,健全已供土地开工建设动态监管机制,对长期闲置土地依法依规处置。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聚焦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控等重点领域,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问题整改清单管理和对账销号制度,对屡审屡犯、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整改业务培训,推动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健全内控制度,提升财经法治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
来源:盐城人大
编辑:梁鹤龄 胡丽丽 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