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周先生给本报来信,想了解基本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有哪些保障内容,购买后能得到哪些服务。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人保财险盐城市分公司的专业人员。
人保财险盐城市分公司商业团体保险部负责人谈友东表示,该公司在服务民众安居领域,较好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家庭财产领域独特的保险保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
目前,家庭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并坐落于保险单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1.家用电器(包括安装在房屋外的空调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室外设备)和文体娱乐用品。2.衣物和床上用品。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四)存放于院内室内的农机具、农用工具、生产资料、粮食及农副产品。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据了解,人保财险盐城分公司开办家庭财产损失保险业务近20年,保障因火灾、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室内财产、农用器具损失。该公司结合农网五级机构优势加大农村市场业务渗透,围绕地方经济发展与新时代政策红利挖掘增速,将产品、商业模式与政府群众的痛点结合,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参与乡村振兴。提升保险覆盖面,持续丰富农村地区产品供给,发展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乡村振兴保”、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村集体收入损失保险,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风险解决方案。
盐阜大众报/我言新闻记者:李永宁
编辑:梁鹤龄 李艳 马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