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乐购515消费券”
发放公告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全面推动我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我市将发放500万元消费券。
一、发放平台和发放金额
通过“我的盐城”(云闪付)发放,发放总金额500万元,其中:百货零售券300万元、住宿餐饮券100万元、家政服务类50万元、银发消费类50万元。
二、发放方式和发放计划
本轮消费券采取“预约登记+公开摇号”的发放模式,用户登录“我的盐城”App,进入消费券活动页预约登记,在指定摇号日公开摇号确定中签用户,消费券通过平台推送至中签用户云闪付账户。
计划2025年5月、6月、7月分3期发放,以5月份发放为例:①在线预约:5月13日15时至5月14日15时;②摇号中签:5月14日19时;③券到账时间:5月15日12时前;④线下核销:有效期14天(含5月15日)。
三、消费券品类及面值
1.百货零售券。满100减40、满300减100。
2.住宿餐饮券。满100减40、满300减100。
3.家政服务券。满200减60、满300减100。
4.银发消费券。满100减40、满300减100。
四、活动对象
在盐市民及外地来盐人员均可参加,预约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须实时定位在盐城市内。
五、参与商户
百货零售、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类商户为2025年“春绿盐城消费券”已入库商户及新报名商户。
银发消费类商户主要为适老产品售卖场所,由各地民政部门推荐,通过各地商务部门组织申报。
六、活动规则
1.消费券可与平台、商户的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消费者每期同一品类限中签1张,单笔消费限用1张。
3.消费券不得购买烟酒类商品,不得远程视频核销,不得远程二维码截图截屏核销等,禁止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预付定金等。
4.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返回至消费者账户,资金返回活动券池。
5.参与活动商户须明码实价,活动期间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倒买倒卖,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7.商户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形,主办方及平台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责成涉事企业追回损失;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商务局所有。
盐城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2日
编辑:梁鹤龄 胡丽丽 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