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今天的发布会邀请到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遥先生介绍近年来市财政局总体工作情况。市财政局工贸处处长赵仁杰先生,经建处处长陈茂春先生,资环处处长刘胜先生,预算处处长朱高峰先生共同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市财政局吴遥副局长介绍近年来市财政局总体工作情况。
近年来,盐城财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我市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了力量。
一、财政收支运行稳健有序。2021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01亿元,增长12.7%,增幅全省第二;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3.48亿元,增长8.1%。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运行继续保持平稳态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全省第二。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配合税务部门扎实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有关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退税资金,统筹调度自有资金,全力保障留抵退税应退尽退,以财政收入短期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上半年,全市共办理退税77.83亿元。二是依法依规实现应征尽征。扎实做好收入形势分析研判,会同税务部门加强收入征管,深化税收协同共治,紧盯重点税源,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均衡组织非税收入,全市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三是千方百计保障运转平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腾出财力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支出。加大财力下倾力度,积极缓解基层财政压力,确保基层运转不出问题。
二、支持经济发展取得实效。坚持把支持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坚决扛起财政责任担当。一是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去年以来,全市财政累计拨付涉企资金132.48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特别是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市财政在往年安排1.5亿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今年新增5000万元重点用于产业链培育和“智改数转”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累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30支,预计带动社会投资500亿元,在支持重大项目引进、产业链培育和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助力科技人才发展。去年以来,全市财政累计下达科学技术方面支出49.5亿元,积极支持“科技创新突破年”“科技创新推进年”等活动开展。今年上半年,市财政拨付人才资金2.15亿元,同比增长258.3%,有力支持“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政策兑现。三是全力以赴助企纾困。落实中央和省、市稳住经济大盘有关政策要求,出台困难企业贷款贴息和企业防疫支出补贴两个细则,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截至6月底,今年市本级14.9亿元涉企专项资金应下尽下。落实我市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今年全市共减免1389家小微企业、5562家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1.13亿元。四是支持重大工程建设。全面完成连盐、徐宿淮盐、盐通、盐泰锡常宜等铁路盐城段40.18亿元地方资本金投入任务。统筹安排市区高架三期建设资金12.65亿元。全市累计投入13.47亿元,支持新水源地建成运营。五是强化财政金融联动。2018年以来,全市财政性融资担保机构累计为7454户(次)企业提供担保608.75亿元。小微贷、苏科贷等资金池累计支持7763户(次)企业获得贷款225.12亿元,信保贷累计支持1465户(次)企业获得贷款44.68亿元。
三、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财政民生投入逐年提高,2021年投入达84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建立疫情防控支出应急保障机制和绿色通道,防疫支出即到即审、即审即办。全市财政累计拨付疫情防控经费40.34亿元,推动核酸检测、物资供应、人员隔离、患者救治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二是持续发力稳定就业。上半年,对全市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发放“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2.1亿元。向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亿元,支持全市困难群体、重点人群就业创业。三是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财政支农投入“两个不低于”要求,2018-2021年,全市累计投入182.63亿元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2019年至今,全市投入58.21亿元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撬动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三农”领域。截至6月末,盐城市农担累计担保额67.29亿元,业务规模居全省首位。四是助力教育事业发展。2019-2020年,全市财政投入14亿元支持教育四项惠民工程实施,有效解决家长课后辅导及学生就餐等问题,2021年,全市财政继续投入2.14亿元支持“新四项教育惠民”工程实施,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五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以来,全市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10.43亿元,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暨去年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大纵湖水环境治理项目后,今年又推动2个生态环保项目入选中央项目库,将获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六是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3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每人每月210元至235元,比省定标准提高43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130元,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
四、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深化改革攻坚,推动财政发展不断开辟新路径,创造新局面。一是深化市级财政支付改革。从2018年四季度起,逐步扩大市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范围,实施基本支出授权支付、工资自主发放和代理银行自主选择,极大提高了部门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严格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坚持厉行节约,把好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关,按照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项目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是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扎实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实现江苏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十连冠”,获评全省财政“七五”普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2018年以来,累计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和财经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财务综合检查319次,推动财税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财经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认真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坚决堵塞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漏洞短板。六是提升财政信息化水平。在全省率先实施国库业务电子化改造。成为全国第二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字化处置的地级市。实施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改革,实现缴费渠道线上线下全覆盖。
下一步,盐城财政将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竞逐新赛道、勇当排头兵”的总体要求,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全力以赴推动四个“绿色盐城”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持人
感谢吴局长。下面开始提问。
江苏广电总台:近年来,盐城聚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壮大23条重点产业链,请问财政部门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赵仁杰: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要采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产业基金组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等措施,支持23条重点产业链建设。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促进产业链企业提质增效。2022年,市财政在往年安排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000万元,重点用于产业链培育。市财政2022年支持产业链培育专项资金1.16亿元,涉及市区产业链企业66家。
二是组建各类产业基金,支持产业链企业加快发展。设立100亿元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打造“母基金+基金群”的基金矩阵,支持产业链培育等。组建100亿元工银新能源基金和10亿元汽车产业基金,支持晶硅光伏、风电装备、动力电池等重点产业链发展。组建20亿元中韩盐城产业园二期基金,支持车联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集成电路等产业链发展。组建12.1亿元乡村振兴基金,支持粮油果蔬加工、肉制品加工等产业链发展。
三是强化风险基金引导,解决产业链企业融资难题。整合设立规模3.58亿元市区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省市联动支持“小微贷”“苏科贷”“环保贷”等省专项信贷产品实施。依托规模2亿元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引导银行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将政府性贷款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信保贷”“小微贷”业务免收担保费。截至目前,全市财政性担保机构为2085户企业担保98.3亿元,“小微贷”“苏科贷”“信保贷”已支持2245户企业获得贷款75.06亿元。
四是积极筹措调度资金,确保产业链政策落地落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1-8月份,全市共减税降费104.26亿元,其中:减税98.23亿元、降费6.03亿元。同时,加大区级库款调度力度,支持区级兑现退税和涉企政策,保证市场主体及时足额享受各项政策。1-8月份,已会同市税务部门办理全市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91.69亿元。
中国新闻网 :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打造绿色宜居之城,请问财政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支持举措?
陈茂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将我市打造成绿色宜居之城,市财政局坚决贯彻并认真落实,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市财政通过向上争取和本级预算安排的老旧小区改造、公共交通、绿化养护、河道整治、垃圾分类和治理等各类专项资金达11.06 亿元,包括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及老旧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补助等专项资金3.89亿元、城市公交发展专项资金5.16亿元、绿化养护及建设资金0.53亿元、河道整治提升资金0.77亿元、垃圾分类治理0.5亿元、秸秆利用专项资金0.2亿元等。截至目前,市区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已分别开工59个和20612套、安装住宅电梯108部、新增2条和优化5条公交线路、新购150辆公交车、绿化养护345.8公顷、河道整治2667条、处理各类生活垃圾41万吨等,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的提升了市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按照建设绿色宜居和城市更新的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对照项目建设,精心谋划,更好的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同时,密切配合主管部门持续开展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绿化建设、河道整治提升等工作,不断织密城市蓝绿生态空间,为创成绿色宜居之城贡献财政力量。
盐阜大众报 :请问市财政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和成效?
刘胜:市财政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理念,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资金投入同环保任务相匹配,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经费预算安排。据统计,近四年(2018-2021年)来,全市财政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类资金达159亿元,4年年均增长6.4%。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环保重点项目。采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水源地建设、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21年争取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和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各3亿元。践行绿色政府采购政策,2021年全市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4.3亿元,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例86.7%。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制定《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城市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城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级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均编制了绩效目标,开展了绩效目标运行监测,督促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价。
2021年10月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2年6月,荣获国际湿地城市。2021年、2022年,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连续两年给盐城市委、市政府发来贺信,表彰盐城为全省环境质量改善做出突出贡献。2021和2022年连续两年获省财政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合计3200万元。
近年来,我市环境考核指标持续向好,今年截至8月份,全市PM2.5累积浓度位列全省第二,优良天数比例列全省第二,全市17个国考断面16个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4%,51个省考及以上断面50个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8%。
新华网记者:请问在推动盐城市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财政部门有哪些好的措施?
朱高峰:近年来,盐城财政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富民增收政策措施,统筹财力、优化结构,坚持尽力而为、民生首位、应保尽保,为推动富民增收政策落地,加快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的资金支持:
一是加强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积极足额落实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提高群众收入水平。2022年,全市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43.3亿元,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补助从2021年210元/人.月,提高至235元/人.月,比省定标准高43元。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42.19亿元,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从2021年710元/人.月,提高至740元/人.月。统一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金额分别提高至每月100元、200元、600元。
二是加强稳岗就业资金支持。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支持促就业、防失业。近两年,全市财政保障发放支持就业、防范失业方面资金10.81亿元,其中失业保险金5.87亿元、失业补助金0.8亿元、稳岗补贴4.14亿元。
三是加强创业金融资金支持。发挥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就业。去年以来,全市共为7238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82亿元,普惠基金累计支持2400户次企业获得信贷投放79.39亿元。
四是加强惠农强农资金支持。及时发放涉农补贴,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耕积极性。近两年,全市拨付稻谷补贴4.55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49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98亿元、农业救灾资金0.66亿元,惠及145万户农户。
五是加强乡村振兴资金支持。2022年,市财政设立1.86亿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扶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加快发展、持续增收,推进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财政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支持保障作用,进一步健全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把公共财政“蛋糕”切好分好,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
主持人
谢谢朱处长。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