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第5场——县民政局专场
2022-07-19 11:06 我言新闻

主持人

大家好!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牵头举办“勇当排头兵、奋进向未来”喜迎二十大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我县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八个部门在工业、农业、城建、交通、水利、平安建设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成就和创新举措。现在举行的是第五场发布会——“县民政局”专场,欢迎大家。

本场发布会邀请到的发布嘉宾有阜宁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亚东,阜宁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陈永生,阜宁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李晓冬,阜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葛万才,阜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科长曹珊。邀请到的媒体有新华网、央广网、中国新闻网、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盐阜大众报、江苏广播电视总台、交汇点、中国江苏网,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感谢。

首先请韩亚东局长介绍我县各类人群托底保障总体情况。

阜宁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亚东:十八大以来,阜宁民政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底线民生,全县民政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彰显民政担当,建立“五个一”救助工作机制

针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碎片化、多头化,许多困难群众不懂政策、求助无门、重复救助、超标救助和救助不足、救助遗漏等问题。2014年,我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各类资源、拓宽救助门类、创新救助机制、放大救助效应,着力构建“五个一”工作机制。一是搭建一个平台。2014年7月5日,在全省率先成立正科级建制的县级社会托底救助中心,负责我县托底救助的综合协调、业务统管、投诉处理、督查考核等工作。二是完善一张网络。在县直13个部门、20个镇区(街道、社区)设立托底救助分中心、在全县341个村居(社区)设立救助工作站。三是建立一套制度。整合16个部门救助政策,形成8大类68个具体救助项目,逐一明确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内容、救助程序。四是制定一套流程。建立申请受理、调查核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资金发放五个工作流程。五是设立一套班子。成立由县长为组长,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阜宁县社会托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困难群众,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吃得上饭、穿得上衣、住得上房、看得起病、上得起学、找得到工作、打得起官司。“有困难找托底救助中心”成为我县困难群众的共识。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业务咨询、救助申请、投诉举报等8万余件,办结率达100%。2014年10月13日,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2015年,人民日报和新华日报相继报道了我县社会托底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

二、标注民生温度,实施“五位一体”救急解难工程

2017年,我县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融合救助政策,衔接救助制度,全面推开提标拓面救助托底、民生保险救助托底、阶梯式救助托底、社会互助帮扶托底、困难群众安居托底的“五位一体”救急难全覆盖工程。一是提标拓面救助托底。我县按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大幅度提高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全面实现低保、特困、残疾人“双补”城乡统筹一体化。全县14310名低保人口每人每月按730元标准补差,全县5927名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按1300元供养,全县孤儿、监护缺失儿童、无力监护儿童、重残重病儿童共有1023人,每人每月分别按2300元、1900元、1500元、1300元保障。累计发放低保金7.2亿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4.6亿元。二是民生保险救助托底。全县按112.28万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元和3元的标准分别投保公共安全民生保险和重大疾病托底救助保险,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投保特困对象失能失智护理保险。民生保险投保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2017年至今,县共投入保险资金4300万元,共受理办结各类民生保险8661件,发放理赔补偿资金5860万元。三是阶梯式救助托底。将全县7.9万名贫困人口精准分类认定为永久性、绝对性、低收入相对性和突发性四类贫困人口,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施行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综合社会救助格局,确保“兜住底层、加固底座、筑牢底线、密织底网”,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四是社会互助帮扶救助托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互助运行机制。推进“救急解难”扎根乡土邻里,吸纳村居(社区)热心公益、熟悉乡风民情的社工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板等各界爱心人士,为社会救助出智出力。10年来,全县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达3000万人次,筹集善款和物资达1.1亿元。五是困难群众安居救助托底。为做好困难群众危房托底安置工作,我局严格遵循 “不漏一人、不落一户”要求,共登门入户走访排查全县8856户农村低保家庭和5069名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住房情况,突出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贫困家庭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落实因地因户因人因房施策,全面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共妥善托底安置了2963户贫困家庭。我县“五位一体”救急难惠民工程做法被全省全文转发借鉴,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并在国家网站推介。

三、坚持宽民惠民,落实“五个一批”兜底保障

我县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用心用情用力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坚决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以扎实举措确保困难群众在全面实现小康的路上“一人不少、一户不落”。一是无力脱贫纳入一批。坚持有利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原则,做到尊重客观事实、留有缓冲、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每月开展动态管理,确保精准识别、精准对象、精准认定、精准进退。全县共对3967户低收入农户和258户“两易、两骤”家庭实施动态监测,及时纳入低保范围556户、纳入特困人员供养145人、为287户急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46万元。二是支出核减保障一批。严格实施因病、因残、因学、因保险、因就业、因护理等困难家庭申请救助支出核减政策。对单独生活的老年人,法定赡养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认定为暂无赡养能力,可纳入低保保障。对家庭年收入扣减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及时给予低保救助。困境儿童和贫困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全县因支出核减纳入兜底保障达356户978人。三是重点保障改善一批。将全县1045名低收入人口中的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和重大疾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并按照低保标准的100%发放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的445名重病患者,按照低保标准的130%发放救助金。对低保家庭中936名一至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保障金。为全县7160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学生、退役军人、少数民族居民、单独生活居民、归侨居民,每月按低保标准20%增发保障金。四是缓退渐退扶助一批。为全县267户纳入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低保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在脱贫攻坚期内保留低保待遇。对565户非建档立卡低保户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设置3个月低保缓退期。五是临时救助兜底一批。对不符合低保条件,无法纳入低保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和因其他原因导致返贫的人员及时纳入政府制度性临时救助范围。脱贫攻坚期间,为232名首诊重大疾病建档立卡家庭成员发放“一次性2000元”重病救助。为全县突发急难和支出贫困家庭实施临时救助30965人次,发放资金2023万元。

四、聚焦共同富裕,织牢“五张关爱”保障网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强力推进省市县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持续发力大病大灾支出贫困托底救助,推进温情救助和放管服改革。一是应养尽养,织密织牢机构养老关爱保障网。2016年,我县在全省首家建成医养融合的县级失能特困老人养护院,入住完全失能特困对象216名。先后投入6000万元,对12个镇级敬老院实施消防安全、配套设施等提挡升级。新建新沟、硕集敬老院和吴滩、东沟两个医养融合养老中心。为1500名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独居老人在厨房、卫生间、房间安装一键呼叫系统。为816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积极引进1.2亿元社会力量资本建设了老年公寓、瑞泰护理院、吴滩养老服务中心、老邻居养老中心、东沟新仁爱康养中心等一批养老机构。目前,我县建成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4家,护理型床位总数达1350张。二是应帮尽帮,织密织牢居家养老关爱保障网。针对90%的老人习惯于居家养老的特点,我县注重推进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格。2019年,建成阜宁县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开通“878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并对低保、五保、高龄、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人、低保边缘户等6类老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今年,又将606名75周岁至79周岁中度、重度失能社会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范围。另外还动员鼓励县内志愿者协会与独居空巢老人结成关爱帮扶对子,定期开展上门探访服务。截至目前,已为全县60824名老人提供了761305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是应护尽护,织密织牢孤困儿童关爱保障网。县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委、宣传部等32个部门单位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对全县1023名困境儿童和1884名留守儿童建立“红、黄、蓝、绿”四个等级风险评估档案,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紧急干预保护措施。在全县19个镇区(街道、社区)设立了儿童督导员,在339个村居配强配齐了儿童主任,并建立了1+1+1结对关爱保护机制。共累计发放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1614.48万元,孤儿生活保障金884万元。四是应助尽助,织密织牢贫困残疾人关爱保障网。为全面落实残疾人关爱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我县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严格依据残疾等级精准实施分类保障。我县享有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11920人、残疾人护理补贴12652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16亿元。五是应兜尽兜,织密织牢大病大灾关爱保障网。创新重大疾病和重大支出困难家庭托底救助办法。对因罹患白血病、尿毒症等特别重大疾病且实施器官移植的患者,一次性给予10万元救助金,移植后3年内,每年给予服用抗排异药物救助2万元。共为87名器官移植患者发放870万元一次性救助金,为73人发放152万元抗排异物药救助金。对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罕见病和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严重收不抵支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施行分类托底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近年来,共办理231件,发放托底救助金376万元。为困难家庭首诊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建立了“第一年救助3000元、第二年救助2000元、每年春节救助500元”的慈善救助机制,累计为全县1099名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发放852万元慈善救助金。为全县重大疾病患者、火灾家庭、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儿童、困难家庭学生等实施慈善救助8500人(次),发放资金1237万元。

各位媒体朋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朋友们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时代的华章,在新的奋斗里书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阜宁民政将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民政担当,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持人

感谢韩局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

央广网记者:困境儿童是儿童中的特殊群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请问哪些儿童属于困境儿童范畴?哪些困境儿童可以申请生活补贴?如何申请办理?

阜宁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陈永生:困境儿童是指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 号)、《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困境儿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

(二)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刑期、戒毒期在6个月以上)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另一方弃养(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在6个月以上)的儿童;父母双方弃养的儿童;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下同)、重病的儿童;父母一方重残、重病,另一方死亡、失踪、服刑在押、强制戒毒、弃养的儿童;非婚生育,父母无监护抚养能力的儿童。

(四)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主要包括: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残疾儿童;患重大疾病儿童,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颅内良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长期在外流浪儿童。

(五)贫困家庭儿童。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

(六)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主要包括:遭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失足未成年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困难陷入困境的儿童。

针对困境儿童现状,我县结合实际,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低保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遭受侵害和虐待等失去生活依靠亟需保障的儿童都可以申请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目前我县孤儿生活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300元;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1900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1500元;重残儿童、重病儿童、流浪儿童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困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1300元;低保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我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费补贴,即每人每月2300元。

社会散居困境儿童由监护人或亲属携带相关材料,在当地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盐阜大众报记者:残疾人是社会关心、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听说残疾人可以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有哪些?具体标准是多少?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程序是什么?

阜宁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李晓冬:全县目前共有持证残疾人20800人。根据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相关政策规定,我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发放的对象分别是:低保家庭内重残人员(不含听力、言语重残)、低保家庭内非重残人员、低保外重残人员(无固定收入,不含听力、言语重残)、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低保外精神、智力三四级残人员(无固定收入)、成年(18-60周岁)无业肢体三级残人员。

以上残疾人对象发放的标准为:

1.低保家庭内重残:255.5元/月(不含听力、言语重残);

2.低保家庭内非重残:182.5元/月;

3.低保外重残:730元/月(无固定收入,不含听力、言语重残);

4.一户多残、依老养残:438元/月(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

5.低保外精神、智力三四级残:292元/月(无固定收入);

6.成年(18-60周岁)无业肢体三级残:150元/月。

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对符合条件的重残;精神、智力三、四级;18周岁以下视力、肢体三、四级残疾儿童。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城乡统一标准,每月130元。

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

(1)实行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镇区(街道、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镇区(街道、社区)负责受理。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坚持逐级审核。各镇区(街道、社区)依托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须知、制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等信息,方便申请人知悉办理事宜。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送县民政局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的由县民政局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最后,民政部门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进行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打卡转账存入补贴对象账户中。非经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代为保管账户存折,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新华网记者:养老现在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现阶段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愿望比较迫切,大家对具体的办理手续和流程比较模糊,请问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需要哪些手续?

阜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葛万才:养老机构登记方式有两种:一是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由举办者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二是设立民办经营性养老机构,由举办者依法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养老机构备案流程和条件:

1. 新设立养老机构应当主动向民政部门备案,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举办者应当在完成登记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到养老机构所在市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外窗口或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办理备案,填写《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领取《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对于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全的,市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外窗口或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举办者补全材料后备案;经核对材料信息齐全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并书面告知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2.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二是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三是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四是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华日报记者:阜宁县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大多数老人选择居家养老,请问我县对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

阜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科长曹珊在熟悉的环境,有家人陪伴的居家养老是多数老人的养老选择。目前我县主要对七类老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一是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二是60周岁以上低保中重度失能老人;三是60周岁以上五保中重度失能老人;四是7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老人;五是70周岁重点优抚对象中重度失能老人;六是75周岁以上低保边缘户中的中重度失能老人;七是75-79周岁中的中度、重度失能社会老人。

具体服务是按照老人的失能等级来划分。对于80周岁高龄老人和75--79周岁中重度失能老人是由助老员每月为他们提供1次1小时的免费理发、修剪指甲、家政保洁服务;对于70周岁以上能力完好的失独老人和五保老人一个月提供2次免费理发、修剪指甲、家政保洁上门服务;对于70周岁以上轻度失能失独老人和五保老人,每月提供两次上门服务(一次是家政保洁服务,一次是康复护理服务)。对于中度失能的低保、五保、低保边缘、重点优抚老人,由助老员每月主动上门提供3次服务,1次家政保洁,2次康复护理服务。对于重度失能的低保、五保、重点优抚、低保边缘四类老人每月上门服务4次,4次均为康复护理服务。

交汇点记者:临时救助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发挥了“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主要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请问哪些对象可享受临时救助,临时救助的发放标准是多少,临时救助如何办理?

阜宁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亚东:

(一)临时救助概念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二)临时救助对象

1.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家庭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三)临时救助标准

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家庭人口和影响基本生活的时间长度。人均救助金额在低保月标准3倍以内的,由镇区(街道、社区)负责审核确认;人均救助金额在低保月标准3倍以上6倍以内的,由县民局负责审核确认。特殊重大困难家庭施行“一事一议、一案一寅”确定救助金额。

(四)临时救助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委托人、村居帮办人)向镇区(街道、社区)为民服务中心救助窗口提交核对授权书和家庭陷入困境的资料。

2.镇区受理。救助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理由。

3.信息核对。镇区(街道、社区)委托县民政局核对机构通过全省联网核对系统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信息核对。

4.镇区审核。镇区(街道、社区)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核对结果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在村居公示栏公示。

5.镇区确认。公示无异议,不再民主评议,由镇区(街道、社区)(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研究确认,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和建好档案。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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