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盐城市作为江苏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板块,以海上风电为主的海洋产业走在全国前列。准确把握盐城市海洋产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集聚创新资源,是盐城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海洋产业发展主要成果
海洋产业发展初步破题。盐城市以海上风电装备、光伏装备、石油装备为特色的海工装备制造业初具规模,海上风电整机产能占全国40%以上,风电装机容量超过554万千瓦,占全省46%、全国15%,涵盖“研发设计—装备制造—资源开发—运维服务”全产业链。
涉海科创能力不断提升。盐城已落户或组建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江苏海洋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东台滩涂研究院等科研基地30多家,全市涉海产业领域先后建成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51家。
绿色低碳优势日益彰显。盐城港射阳港区、盐城港大丰港区和盐城港滨海港区三大沿海港口零碳产业园,依托海上风电探索“绿电+新型电力系统”“绿电+氢能”“绿电+冷能”等核心技术,形成各具特色的临港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海洋渔业建设稳步推进。全市现有海水养殖面积63万亩、年海水产品产量27万吨,水产品加工企业199个,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个、省级龙头企业14个,建成东台弶港、盐城港大丰港区、射阳黄沙港3个海产品加工集中区,年加工量65.5万吨,实现加工产值129.6亿元,形成规模化、现代化的渔业生产体系。
调研发现,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建设,盐城市海洋产业发展面临多重挑战,应积极发挥盐城海洋产业主力军作用,集聚更多创新资源,持续放大绿色低碳发展优势。
创新驱动助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海洋经济战略位势,构建向海发展新格局。建立海洋强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将海洋经济纳入全市经济发展核心引擎,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海洋强市建设意见及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配置高质量发展要素,开放海洋场景试验场,为涉海企业提供实海试验条件支持与科研技术支撑服务;打造湿地与海洋碳汇项目,创新碳汇质押、科技保险等海洋金融产品;鼓励用海立体分层设权,做好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构建向海发展新格局,充分利用江苏“1650”产业体系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和盐城电子信息产业基础,突破发展海洋传感器、观测设备等海洋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海洋药物、生物材料、功能制品等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补全海洋产业短板。
制定产业差异化发展路线,推动价值链高端延伸。立足现有产业与科技基础,集中力量拓展盐碱地利用、水产良种、综合能源等涉海产业;打造东部沿海“海上风光+氢氨醇”生产基地,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避免江苏海洋产业同质化竞争。重点支持高端环节,围绕海洋新能源优势产业,在科研项目与产业链配套方面重点支持研发设计、核心设备、远程运维、全生命周期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加快深海远岸布局,支持海上风电向离岸30千米或水深30米以上发展,加快试验漂浮式机组,配套海上能源岛、深海养殖、海水制氢等关联产业,缓解近岸扎堆与生态环保压力。
加强创新资源引进合作,打造产业创新主阵地。推动平台提质增效,加强现有科技创新载体与省内外概念验证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平台的合作,引进技术、联合创新,积极承接国家实验室(基地)和省实验室重大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其提质增效。打造“海洋+”创新主阵地,围绕海洋产业招商与创新生态,发展海工智能制造、水下机器人、海洋信息服务等新兴领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场景创新,并加快产业推广应用,打造“海洋+”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营造“海洋+”生态,建立由涉海管理部门、生产园区、龙头企业、涉海高校联合的市级海洋产创融合联盟,推动战略科技力量等高质量创新资源快速匹配企业重点领域和市场关键环节。
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走出可持续发展路径。统筹园区建设与绿电消纳,以海洋绿电就近就地消纳吸引工业企业绿色转型,打造高载能和外向出口型零碳园区,试验推广钢铁、有色过程降碳,以及煤炭、石化末端固碳。做强特色产业园区,依托沿海港口和产业基础,建设海洋产业集聚园区,提升整体竞争力;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探索搭建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平台,以及与南部、北部海洋经济圈中重要城市的合作平台,在更大范围内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园区能碳管理,建立园区级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力争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权威机构认证;培育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园区企业在国内外寻找人才、技术与市场,推动园区及周边低碳零碳负碳产业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