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丰区深化与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城市群的产业链供应链融合联动发展,围绕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强链补链,紧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链延链,推动落地一批具有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为全面擂响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的战鼓,把有限的资源要素投入到高质量发展之中,该区实施一系列项目审查机制,对新上项目在签约之前完成全方位的高质量评估。今年以来,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45个,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8个。

严格落实《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决策审查制度》。5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在洽谈后、签约前需要履行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决策审查需要各职能部门从各自管理的职能上对拟建项目提出管理要求,并对项目质量进行评价。最终由重大项目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出具决策意见,从而决定该区对拟建项目的要素支持力度。
严格落实工业项目联合会审制度。所有拟落户该区范围内的5000万元(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都须在签约前进行前置评估,从而有效防止低产出、低效益的项目占用有限的要素资源。
严格落实化工项目联合会审制度。大丰港区管委会要组织专家,结合园区产业定位、链式发展、项目投入产出等,对所有拟建项目进行评估,认真分析项目对能耗双控、减煤、环境质量、碳达峰目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能效水平未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两高”项目,不得通过。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转该区化治办,由该区化治办牵头召集发改、工信、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及港区,对项目进行联合会审,出具联合会审意见。该区行政审批局根据联合会审意见,对通过联合会审的化工项目进行备案或上报市级联合会审备案。
严格落实落户镇区初审责任制。在项目洽谈后、拟正式签约落户前,镇(街道)、区(园)应当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可行性研究、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并按要求提交给重大项目决策委员会或者工业项目决策审查组,通过后方可签约。
严格落实省级园区项目转报制。开发区项目中心或开发区经发局承接区内项目的审批手续转报或者集中报批,从而加强对辖区内项目的有效管理。(蔡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