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员工缴存基数可以调整吗?何时调整?
答:可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一般在每年7-9月。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问: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如何完成当月汇缴?
答:单位经办人先在单位网厅做汇缴变更清册(新增、转入、封存人员),再办理汇缴登记,核对人数、金额无误后提交,选择缴款方式后汇缴。
问:员工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如何处理?
答:单位应在职工离职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后,点击我要办理→汇缴→当月有变化→变更清册→+集中封存,添加需要封存的职工,上传《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信息变更清册表》(单位盖章)和社保停保凭证(社保盖章),提交后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线下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信息变更清册表》(单位盖章)和社保停保凭证(社保盖章)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集中封存业务。
注:若单位社保人员变动在网厅办理,则提供网厅业务办理的回单或者截图。公积金系统可联网核验到社保信息的,可不提供。
问:异地个人公积金账户如何转入盐城?
答:异地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本市的,需先在盐城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半年后,由职工本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我的盐城APP、单位网厅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将异地余额转入盐城账户。
问:新员工公积金缴存后,能否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需满足连续按时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单位为新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的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