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是药,特医食品看‘小蓝花’……”11月20日,在亭湖区五星街道印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筠课堂”上,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监处副处长张筠生动的讲解不时引得台下居民连连点头鼓掌。从保健食品的功能解析,到特医食品的适用场景,再到婴幼儿奶粉的段位选择诀窍,讲座内容通俗易懂,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
据了解,特殊食品是为满足特定人群生理需要,或者一些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的配方加工生产出的食品,主要包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等三大类。
“特医食品是特殊病人的‘营养补充剂’。”张筠结合典型案例,着重讲解了特医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强调“特医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的核心原则,并通过快问快答有奖互动为居民解疑释惑。71岁的社区居民张爷爷感慨:“原来固体饮料不能当特医食品,以后买给孩子的东西得多个心眼。”
“特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但种类繁多、专业性强,易引发认知误区。”该局特殊食品安监处负责人陈静坦言。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基层行”活动,旨在通过“走基层、进社区”的联动模式,将专业的科普知识和贴心的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提升公众对特殊食品的认知。
“市民一定要在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要严把‘身份关’,看看包装上有没有同时标注‘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或备案号,且必须明确警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要重点防范“专家诊断+卖药”“返利传销”“免费旅游诱饵”等骗局,凡遇“三连套路”应立即举报。
“推动特殊食品科普下沉,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要求的具体实践,更是监管为民、服务为民的职责所在。”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文龙表示,将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以精准服务守护“一老一小”等特殊人群健康,持续推动特医食品“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学校、进药店”,让特殊食品安全知识更加深入人心,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活动开始前,现场还设置主题鲜明的科普展架,发放特殊食品科普手册、“小蓝花”标志识别指南等材料,帮助群众直观掌握选购、使用要点,吸引了众多社区居民驻足观看和学习。
记者 李泓儒 文/图 视频:金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