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未婚,家里的安置房需要补差价,但房子是母亲的名字,补完差价后,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答:如购房合同是母亲一人的名字,需要提取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须满足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材料至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
未婚子女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绑定卡、关系材料、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款发票或购房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契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截止到购建房日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不超过所补差价。
问:目前住房公积金已经缴存了7个月,是由两家公司先后缴存的,中间未断缴,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申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要求是需要开户时间满半年且申请贷款前的6个月连续、按时、足额正常汇缴,中间无断缴、补缴,与是否是同一家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