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我言新闻 2025-04-02 16:13

问: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30万元,可否再次申请商转公贷款?

答:无法办理。根据盐房金管〔2024〕4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条商转公条件:申请人夫妻双方未享受过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

 

问:请问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答:以家庭为单位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在1-5年的,贷款利率为2.35%;贷款年限在6-30年的,贷款利率为2.85%。

以家庭为单位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在1-5年的,贷款利率为2.775%;贷款年限在6-30年的,贷款利率为3.325%。

 

问:请问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年龄限制么?

答: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不得超过30年,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问:打算购买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请问现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在主城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9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注:此阶段性措施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此贷款额度不适用于“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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