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员工入职(非新参加工作人员,有过工作经历)我司工作,如何给职工缴存公积金?
答:新入职员工在本市有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可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同城转入申请表(单位盖章)、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清册至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同城转入,或由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办理同城转入。新入职员工在本市没有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可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申请表(单位盖章)、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清册至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职工开户,或由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办理职工开户。
问:目前住房公积金已经缴存了7个月,但是由两家单位缴存的,中间未形成断缴,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申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要求是需要开户时间满半年且申请贷款前的6个月连续、按时、足额正常汇缴,中间无断缴、补缴,与是否是同一家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关。单位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未满一年的,除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工资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