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施行 两项补贴精准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
2023-05-19 07:32 盐阜大众报记者 王连杰 通讯员 郑丽钦

自2023年4月26日起,《盐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此次《实施办法》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共同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对象及标准、申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发放关系转移、追缴等内容,梳理明确了6条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衔接规定,将有效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水平,使补贴资金更公平、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

坚持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让困难残疾人群体有更多获得感。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现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应补尽补。2022年,全市共为10.64万余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约6.62亿元,为10.68万余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约1.63亿元,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我市是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11个“救急难”综合试点地级市之一,在全国首创地市级社会救助中心,集合近20个涉及社会救助的市级部门和单位在市社会救助中心设立窗口,开展70多项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探索出一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统一救助”的大救助服务新模式。

我市持续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体救助保障水平,在全省率先将成年无业肢体三级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标准在原省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倍,救助标准位列苏中苏北第一。

根据最新低保标准,我市同步调整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城乡每人每月130元和90元统一调整为130元,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盐城市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和升级救助项目的实施方案》,为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和升级项目实施救助,救助所需资金均由各级财政保障。

市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积极推动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做好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将服务对象范围由省下达的任务数扩展至全市近万名符合条件残疾人,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服务对象一次性全覆盖,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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