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新政!盐南高新区最新出台!

2024-04-30 22:16 来源:盐南发布 字号:

4月29日下午,我市召开房地产最新政策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优化调整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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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南高新区最新出台购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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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市级房地产补贴政策

对符合“换新购”“刚需购”“返乡购”和“多孩购”对应条件的购房人,按照市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换新购”“刚需购”“返乡购”和“多孩购”购房补贴不可以叠加享受,可以与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活动期限:2024年5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区级层面房地产补贴政策

活动期间,购房者如在南海未来城购房,可享受原《加快长三角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政策。即:凡在南海未来城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人所缴纳契税发票金额全额予以补贴;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享受补贴政策的人才,在南海未来城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市相关购房补贴基础上,按市购房补贴金额的30%予以补贴;在南海未来城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合同备案价不低于1.5%的购房补贴,其中,大专生补贴2%,本科生补贴2.5%,硕士研究生补贴3%,博士研究生补贴4%。

活动期限: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与市级房地产补贴政策不可叠加享受。


鼓励使用房屋征收结算凭证在盐南高新区购房

鼓励大市区被征收群众来盐南高新区购房置业,被征收群众使用结算凭证资金在盐南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房屋征收结算凭证使用办法的通知》(盐住建征开〔2023〕6号)文件奖励的基础上盐南高新区再给予使用结算凭证金额5%的奖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2.5%,区财政补贴 2.5%)。


鼓励“卖旧买新”在盐南高新区购房

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在盐南高新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补贴。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由区财政全额补贴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由区财政补贴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鼓励房企促销让利

鼓励各房地产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推出特价房和买房送家电、送装修、送车位、送旅游券等购房大礼包促销活动。建议各房地产企业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一楼一策”的推广宣传,利用“五一”期间,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看房活动,传递盐南高新区社会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建设、购房政策、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增进置业人群对盐南高新区住房信息的了解。


【新闻多一点】

《关于优化调整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审:王祯丨二审:李艳丨三审:张伟伟

编辑:王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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