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令人啼笑皆非的借口

2024-04-30 08:49 来源: 字号:

“我去不了,我还要上班呢!”

4月23日,当听到亭湖法院执行法官让其去执行局的要求,被执行人张某明显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说出了一句让在场的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啼笑皆非的借口。执行法官孙伟一边训诫张某要认真履行还款义务,一边尽可能地释法明理:“执行通知书早已发给你们了,今天申请执行人也来了,今天你必须要去法院给申请人一个说法!”

原来几年前,因为拆迁,张某和其丈夫徐某为了买房、装修,向一家置业公司借款18万元,双方约定在2021年2月底前还清借款。当时担保人是他们的儿子徐某某。但是一晃几年过去了,徐某夫妇始终没有还钱,置业公司多次上门讨要也无果,遂将夫妇俩告上了法庭。2023年,亭湖法院判处夫妇俩偿还置业公司18万元借款及利息。但是时至今年4月,置业公司还是未得到夫妇俩的一分钱还款。

4月2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姜某早早地就“蹲守”在张某住处附近,见到执行法官一行人,他面露喜色:“你们可来了!”大家一起敲开了张某家门。当时张某的丈夫和儿子都不在,只有张某一人在家。见到众人,张某有些慌张,但仍强作镇定。她诉说了一通难处,表示自己要上班,去不了法院。姜某对她说:“我今天一大早就赶过来,等了好久了,就是为了等到人。现在总算见了面,怎么也该把事情说清楚。好几年了,还钱的事实在是不能再拖了!”一旁的孙伟法官言简意赅:“欠人家钱总归要还,账是赖不掉的,生效的判决书必须履行!”

在带走张某的同时,法院工作人员还在张某家门口的墙上张贴了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

时间来到了上午九点多,一行人来到亭湖法院谈话室。张某依然说自己没有钱,还表示跟这起案件没关系:“拿钱、用钱的是儿子徐某某,自己是一分钱都没有用过。”“他名义上拿钱去装潢,实际上是另做消费了。我也不知道他干嘛用了。我到现在连房子的钥匙都没见到过。”

“当初贷款,是用你和你丈夫的身份证,签字也是你们夫妇签的字。按照相关规定,本人不到场签字,人家怎么会批给你贷款呢?不管实际上用钱的是谁、做什么用了,从法律上说,你和你丈夫都是要承担责任、履行还款义务的。”孙伟说道。他接着问张某:“我们先前向你发出执行通知书,你是否到法院申报过财产?现在做什么工作?收入怎样?”

“我没有财产。现在在饭店里打工,每个月有3000元收入。”张某一一答道。

孙伟让张某用手机联系在外地的儿子徐某某。得知母亲被带到法院,可能还会被拘留,电话那头的徐某某显得很着急,他在电话里和申请执行人姜某协商起来:“我现在在外地工作,暂时赶不回去。钱我肯定会还。家里两个老人他们也拿不出钱来。”姜某说:“这样的话你都说过多少遍了,不要说那些没用的,你就说到底什么时候还钱?”徐某某停顿片刻,说:“给我三年时间,我每个月定期还五千元,一年还五、六万元,三年下来还清,你看怎么样?”孙伟通过电话对徐某某说:“你得让你母亲写个承诺书,让申请执行人同意才行。”

经过双方协商,姜某同意了徐某某提出的还款方案。由于张某文化程度不高,费了好大的劲,她终于写下了一份承诺书,写明自2024年4月开始,每月向申请执行人某置业有限公司还款五千元,每月25日之前还款,三年内还清。张某在承诺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姜某也在承诺书上签了字,写下“同意”。姜某还承诺,暂不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双方还约定,5月8日上午一起到法院补办有关的手续。临别时,孙伟将张某拉到一边,再一次嘱咐:“写了承诺书就一定要说话算话,按时还钱。如果到时候依然不还钱,不但算违约,而且我们再次执行时要加大惩戒力度的。”张某点头表示知道了,并表示一定会按照承诺书还款。

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暂告一段落。


审核:吕聪慧 吉德龙 王彦

周清郁 记者 吉德龙 韩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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