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立竿见影的拘传令

2024-04-23 08:48 来源: 字号:

“给钱,我现在就给钱!”4月16日,在东台市某小区,当东台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丁某宣读完拘传令,准备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被执行人丁某的妻子一改刚刚“打太极”的懈怠,忙不迭地表示。

2021年6月的一天早上,江某乘坐老母亲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出门。不久后,与丁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江某与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经公安机关认定,丁某与王某各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江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王某因年事已高,受伤较为严重。经诊断,王某双侧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右侧肩胛骨骨折等,不得不接受手术,住院时长近1个月。住院期间,受伤较轻的江某主动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但一人实在忙不过来,不得不聘请护工帮忙照料。

2022年10月下旬,王某再次住院治疗,取出右锁骨内固定装置。两次住院,王某共花去医疗费7万余元,并支付给护工近3000元。这笔额外的支出,对于王某母女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当时我们向法院申请,给母亲的伤情进行鉴定。法院依法委托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认定我母亲肋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右肩关节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江女士说。

鉴定结果出来后,王某将丁某告上法庭。东台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6.8万余元,因交警部门认定王某与丁某各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故丁某需要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此外,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的一半近3000元。2023年5月,东台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丁某需赔偿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近9万元。丁某不服,提起上诉。2023年11月,盐城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赢了官司,但丁某的赔偿却迟迟没有兑现,这也成了江某的一块心病。尽管她一次次联系丁某,一次次上门索要,但丁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赔偿。

无奈之下,江某作为母亲王某的委托代理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不过,执行过程中,除冻结丁某银行账户、财付通户账户等2万元左右款项外,未发现丁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将信息反馈给江某,江某很快提供了丁某的财产线索。江某称,丁某与妻子邓某在某大型综合体开店做生意,邓某还在抖音上发表作品,日子过得很红火。

考虑到在店铺执行影响较大,执行法官决定在丁某出门前登门。4月16日当天,江女士跟随执行法官一起来到了丁某居住的小区。在执行局局长李振杰的带领下,执行队伍敲开了丁某家的大门。不过,没见丁某的踪影,只有丁某的妻子邓某在家。见到执行人员,邓某先是一愣,随即便表示自己正要跟申请执行人进行调解,继而又推脱自己不懂法,有事等丈夫回来商量。见此情形,李振杰语气严厉地说:“现在已经不是调解,我们是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不允许调解。判决书早就生效了,但是你们无动于衷,到现在也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我们的执行通知书今年2月份就已经给你们了,现在都4月份了。”邓某慑于威势,只好打电话联系了丈夫丁某。不一会儿丁某赶回家来,法官对其进行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义务。可是夫妇俩还是不停诉苦,摆出种种难处,就是没有要还钱的意思。

见被执行人实在没有履行的意思,李振杰也不再废话:“不管你们愿意不愿意,作为国家法律文书的判决必须履行!鉴于你们拒不履行的态度,我们现在依法进行拘传。”说着,李振杰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拘传令。

见执行法官动起了“真格”,丁某夫妇一下子慌了,“我们给钱还不行吗?马上给,现在就给!”邓某说着,连忙掏出手机,当场转给江某7.5万元。至于剩下的1.5万元,由法院在丁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扣划,不日将发放给王某。

执行队伍继续奔赴下一个执行现场,江女士朝着法官连连致意表示感谢。此地无声胜有声,当事人感激的目光,是对执行人员最大的褒奖。


审核:吕聪慧 吉德龙 陆海涛

杨小英 记者 吉德龙 韩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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