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即将开始发券!

2024-03-31 12:43 来源:我的盐城APP 字号:

关于盐城市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

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奖励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电动车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电动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便利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根据《关于促进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的政策措施》部署,我市将面向符合条件群众发放消费券。

一、发放时间

本次消费券发放时间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消费券使用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发放平台

“我的盐城”APP(消费券在银联“云闪付”APP核销使用)。

三、发放对象

(一)上牌类消费券。2024年4月1日起,依法办理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

(二)考证类消费券。2024年4月1日起,依法申领电动(轻便)摩托车驾驶证(D/E/F证)的驾驶人。

(三)“非标”淘汰类消费券。2024年4月1日起,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的车辆所有人。

四、消费券价值

电子消费券为通用消费券,面值统一为50元,上牌发放50元,考证发放100元,“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发放200元。

五、参与商户

本次活动商户为2023年度盐城市消费券活动已入库参与商户及新报名商户,涵盖住宿餐饮、百货零售、文旅体育、家电家居等,具体参与商户名单由市商务局负责审定。参与活动商户名单可在发放平台查询。

六、领取和使用

参与活动人员在次日至活动结束前均可在发放平台领取消费券。参与商户消费,每笔消费大于消费券总额即可(可叠加使用),扫码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

七、活动规则

(一)参与活动商户应承诺并严格遵守活动规则,签署活动承诺书,明码实价,活动期间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二)参与活动商户要加强用券管理,商户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形,主办方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责成涉事商户追回损失,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予以曝光,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参与活动人员领取的消费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参与活动人员存在套取活动资金情况,主办方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追回相应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活动期间,参与活动人员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返回至该参与活动人员账户;活动结束后,剩余未使用消费券统一退回本次活动池。

(五)消费纠纷涉及赔偿的,由参与活动商户和参与活动人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以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为准。

盐城市商务局

盐城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2日

考证上牌

*市民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相应政策规范进行考证上牌(参考上图详情)

(1)上牌类消费券:2024年4月1日起依法注册登记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的车主,经公安部门将上牌信息同步至“我的盐城”APP后,车主将收到短信提醒前往“我的盐城”APP申领50元消费券。

(2)考证类消费券:2024年4月1日后考取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对应D、E、F驾照)的驾驶人,经公安部门将领证信息同步至“我的盐城”APP后,驾驶人将收到短信提醒前往“我的盐城”APP申领2张50元消费券。

(3)非标淘汰类消费券:2024年4月1日后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的车主,每人可通过“我的盐城”APP领取4张50元消费券。

*申领非标淘汰类消费券,需先进行淘汰申请,相关步骤审核通过后,可进行领券。(具体步骤参考下文)

领券指引

01 进入活动页

扫码下载“我的盐城”APP

进入对应消费券页面

02 领券

(1)同一用户上牌类消费券、考证类消费券、非标淘汰类消费券限各参与一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2)电子消费券为通用消费券,面值统一为50元(叠加发放使用)。

(3)获券用户请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并完成实名认证注册,注册手机号需和我的盐城APP保持一致,消费券将发放至云闪付APP。

(注:以上活动说明详见“我的盐城”APP)

03 查券

获券用户,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看。

扫码下载云闪付APP

*具体请以实际操作为准

04 用券

◆核券时:请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并且允许云闪付APP使用手机定位权限。

◆在活动商户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云闪付APP优惠券,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或“扫一扫”支付,即可自动抵扣。

◆消费券有效期:本次活动消费券领取截止日期2024年9月30日,消费券使用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云闪付“我的票券”显示有效期为准。

◆客服咨询:

(1)领券咨询:0515-69933533;0515-69933506(我的盐城)

(2)核券咨询:95534(银联云闪付)

商户入驻流程

(1)登录“我的盐城”APP进入“品质生活乐享盐城·电动车消费券”活动页面;选择右侧浮窗【商户入口】进入,点击商户入驻申请。

(2)按照流程填写门店详细信息,包括按要求拍摄门头照片、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信息等,复制经纬度信息填入;(注:法人承诺书以相关主管单位下发为准)完整填写信息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3)审核通过后即开通商户权限,可进行非标车辆的回收和拆解(如图)。

回收流程

(1)用户登录“我的盐城”APP首页进入活动页面,选择【淘汰申请】,上传淘汰电动车信息并提交,成功获取核销二维码(如图)。

(2)已入驻商户点击首页【商户入口】进入,选择【扫码淘汰非标电动车】,扫描用户车辆信息二维码校验,并拍摄车架号或电机照片上传提交。

(3)商户/用户完成回收后可在【我的淘汰记录】查询。

(4)回收扫码完成后,用户可前往活动领券页面领取【非标淘汰类消费券】。

淘汰流程

(1)电动车回收商户将车辆送至拆解点,在【我的淘汰记录】中出示要拆解电动车二维码信息,拆解点通过【扫码淘汰非标电动车】扫码,完成拆解确认。

(2)非标电动车回收拆解完成,可在【我的淘汰记录】查询。

编辑:韩昕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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