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03-18 10:00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字号:

记者3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市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超级管理员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