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这部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信息时代,网络和人们的生活已经密不可分。截至目前,未成年人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提高未成年人、家长、老师乃至全社会的数字素养,构建与孩子身心健康相适应的网上冲浪“免疫能力”,让孩子驾驭、用好互联网,才是对未成年人更好的保护。《条例》规定积极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现了我们对待网络的看法从“洪水猛兽”转变为“必备素养”,呈现出更加积极的态度。
严格规制弹窗热搜信息。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环境更加复杂。一方面,一些网络平台奉行“流量至上”,引导用户不断增长网络使用时间,导致缺乏自制力的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短视频等;另一方面,网络空间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充斥着大量不良和违法信息,其中的暴力网络信息对青春期的孩子影响很大,孩子们因缺乏阅历、道德约束和社会经验,加之强烈的好奇心,最容易受到诱惑,进而沉迷其中,导致行为脱轨,甚至模仿实施犯罪。此次《条例》对于上述因接触到的暴力网络信息进而模仿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及时回应,对网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与网络不良信息接触的可能性。
建立网络欺凌处置机制。针对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现象增多的问题,《条例》一是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二是压实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三是要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实现网络欺凌行为的智能化治理。这些规定补充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救济手段,使未成年人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避免网络欺凌事件造成更广泛传播,及时避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在更大范围内泄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条例》于日前正式施行,我们要加强宣传阐释、补齐短板弱项,为贯彻落实好《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并在实施后,依法为剑,严厉打击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让全国青少年在安全友好的网络环境中健康成长,让笑脸洋溢在每一个少年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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