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好公民
勤学博学好少年
亭湖区实验小学宪法日
学习活动
宪法小知识
1982年12月4日这一天,中国现行宪法正式颁布。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 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知识宣讲
潘荣军主任正在为队员们讲述宪法知识。
队员们聚精会神地听讲
学习宪法好少年
亭湖实小的队员们将用实际行动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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