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套现198万余元 洗钱又出新“花招”

2023-11-16 09:11 来源: 字号:

7月份,陈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招募领取礼品卡暑期工的广告,报酬在300元到1000元不等。虽觉得事有蹊跷,但想着报酬丰厚,陈某就联系了对方。对方自称王某,要求陈某下载一个匿名聊天软件,并表示以后通过该软件进行联系。

王某表示,其会事先汇款至超市或商场,购买购物卡,随后让陈某到指定的超市或者商场领取,再找黄牛将购物卡变现,变现后通过柜存或U币(即USDT,泰达币,一种虚拟数字货币)结算给王某。王某承诺总额的8%作为报酬。

为防止陈某携款跑路,王某要求其在拿卡前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为拿到“丰厚报酬”,陈某爽快答应。考虑自己一人去拿卡不方便,陈某便叫上之前的同事董某一起去拿卡。董某听说有钱赚,当场表示同意。

陈某带着董某一起到达某大型购物中心,根据王某的指示,拿着银行转账流水账单去取卡。一开始,两人很顺利便拿到了购物卡。后来,购物中心工作人员发现两人多次为不同单位取卡,便要求其领卡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

为顺利取到购物卡,王某让陈某、董某私刻假章,并寄来多个不同的身份证,以应付取卡查验。

8月,陈某、董某又去了上海某购物中心,根据王某的要求,拿着银行转账流水账单去取购物卡。之后跟黄牛交易时,黄牛趁他们不注意将价值十万余元的购物卡拿走跑掉。但陈某也不敢报警,害怕被警察追查。他们又继续去他地取卡套现。

9月4日至7日,陈某、董某来到某购物中心,用他人身份证多次取卡套现,涉案金额198万余元。如此大额的资金异常,立即引起警方注意。

经查,这些资金都是不法分子诈骗违法所得,被汇入多家“空壳”公司账户内。不法分子以这些公司的名义购买购物卡,再高报酬招募“下线”,通过匿名聊天软件进行沟通,指示“下线”将购物卡取出并找“黄牛”进行套现,从而实现“洗钱”的犯罪目的。

目前,陈某、董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刘红艳
编辑:吉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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