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某专职做顺风车司机。2020年5月,卞某通过平台接单认识了孙某。孙某称有顾客为了讨债委托其公司寻找欠债人车辆位置信息,因其常年在省外,想请卞某帮忙找人安装GPS定位器,并承诺成功安装一辆车,给300元的好处费。卞某觉得安装GPS定位器这活轻松,还能有不菲的收入,便欣然答应。
2021年7月,孙某将欠债人丁某的车辆等相关信息发送给卞某。卞某迅速行动,直接开车到定位的停车场,偷偷地在目标车辆上安装好GPS,并拍照发给孙某。孙某确认GPS信号正常后,便支付给卞某300元。几天后,丁某发现停放在小区内的轿车被人拖走了,赶忙报警。
经调查核实,直至案发,卞某共偷装GPS定位器帮助孙某获取车辆行踪轨迹70次,获利21000元。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卞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卞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行踪轨迹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非法获取他人的行程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债权人催债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否则很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伊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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